更新时间:2024-06-08 08:51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08月21日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施贤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2024年3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批复同意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6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批复同意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206548元人民币变更为1155216756元人民币,增加注册资本55010208元。
2020年11月,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