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视牡丹奖

更新时间:2024-06-17 18:05

浙江电视牡丹奖是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电视奖项,创办于1989年,每年举办一届,是浙江省电视艺术最高奖项。

奖项沿革

“牡丹奖”是浙江省电视界的最高奖,旨在发挥优秀电视作品的标杆引领作用,加强电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电视作品创作生产、促进浙江电视艺术繁荣发展。

“浙江省电视牡丹奖”是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等单位联合主办,是浙江省电视界的最高奖。牡丹奖每年举办一次,内容包含电视剧、电视文艺、电视记录片、电视广告、电视主持人、电视杰出演员等多个单项奖。

奖项设置

该奖每年评选一次。第三十二届“牡丹奖”奖项分为作品奖和单项奖两大类。作品奖包括最佳电视剧作品奖、优秀电视剧作品奖、最佳动画片作品奖和优秀动画片作品奖;单项奖包括优秀编剧、优秀导演、优秀男演员、优秀女演员、优秀摄像、优秀美术、优秀制片人等。

评选规则

参评作品要求是浙江影视、动漫制作单位出品,且必须在浙江省立项、申领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作品,播出时间范围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单项奖参评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获奖名单

第14届(2003年)

第15届(2005年)

第19届(2009年)

 

第21届(2011年)

第23届(2013年)

第24届(2014年)

第25届(2015年)

第26届(2016年)

第27届(2017年)

第28届(2018年)

第29届(2019年)

第30届(2020年)

第31届(2021年)

第32届(2022年)

奖项评析

浙江省电视“牡丹奖”为浙产电视艺术作品设置了艺术标杆,鼓励和引导浙江电视艺术精品创作,对促进浙江电视艺术的大发展和大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浙江新闻客户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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