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7 18:05
浙江电视牡丹奖是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电视奖项,创办于1989年,每年举办一届,是浙江省电视艺术最高奖项。
“牡丹奖”是浙江省电视界的最高奖,旨在发挥优秀电视作品的标杆引领作用,加强电视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电视作品创作生产、促进浙江电视艺术繁荣发展。
“浙江省电视牡丹奖”是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等单位联合主办,是浙江省电视界的最高奖。牡丹奖每年举办一次,内容包含电视剧、电视文艺、电视记录片、电视广告、电视主持人、电视杰出演员等多个单项奖。
该奖每年评选一次。第三十二届“牡丹奖”奖项分为作品奖和单项奖两大类。作品奖包括最佳电视剧作品奖、优秀电视剧作品奖、最佳动画片作品奖和优秀动画片作品奖;单项奖包括优秀编剧、优秀导演、优秀男演员、优秀女演员、优秀摄像、优秀美术、优秀制片人等。
参评作品要求是浙江影视、动漫制作单位出品,且必须在浙江省立项、申领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作品,播出时间范围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单项奖参评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14届(2003年)
第15届(2005年)
第19届(2009年)
第21届(2011年)
第23届(2013年)
第24届(2014年)
第25届(2015年)
第26届(2016年)
第27届(2017年)
第28届(2018年)
第29届(2019年)
第30届(2020年)
第31届(2021年)
第32届(2022年)
浙江省电视“牡丹奖”为浙产电视艺术作品设置了艺术标杆,鼓励和引导浙江电视艺术精品创作,对促进浙江电视艺术的大发展和大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浙江新闻客户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