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5-09 18:51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系浙江省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浙江省卫生厅内设机构。是负责全省的中医、中药行业管理、指导的主管部门。是全省的中医行业主管部门,现有工作人员7人。

历史沿革

1955年成立中医处,于1987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中医处基础上成立浙江省中医管理局,2000年改名为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中医药政策和中西医结合方针,依法管理全省中医药工作;

2、制订全省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中医药人员和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执业资格的认可;

4、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管理和指导;

5、制订全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计划;

6、负责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医学科技成果鉴定,组织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组织中药研究开发和老中医经验、一技之长的整理继承工作,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提高工作;

7、负责中医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的管理;

8、会同有关处室审核中医机构的设置审批、发展规划及基建项目;

9、协助有关处室做好中医药对外学术交流、港台澳的交流与合作;

10、提出《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监督执法计划,并与卫生监督处共同做好监督执法工作。

11、负责联系省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研究会、针灸学会的工作,指导中医药学术活动。

主要领导

王仁元(局长)

徐伟伟(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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