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6 11:57
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是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具体指导全省城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二)组织拟订本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污染防治规划和计划、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废物名录、技术经济政策文稿;贯彻执行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
(三)承担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经营、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等行政许可中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固体废物行政代处置和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转移联单等环境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和处置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处理设施运行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的环保监督管理;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监测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因固体废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问题。
(五)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国际条约省内履约活动;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国际合作交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交流工作。
(六)完成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