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6 07:19
浙江图书馆(挂浙江省古籍保护中心牌子),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是中国国内创办最早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是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定的“一级图书馆”、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浙江省分中心、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浙江省分中心、长三角公共图书馆讲座联盟。
浙江图书馆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杭州藏书楼;
1903年,杭州藏书楼扩充改建为浙江藏书楼;
1909年,浙江官书局并入,成立浙江图书馆;
1911年,接收管理文澜阁及《四库全书》;
1912年,孤山路馆舍白楼落成,为中国最早的公共图书馆专用建筑之一,1913年作为总馆开放;
1931年,大学路馆舍落成;
1932年,正式开放并定为总馆;
1937年,抗战爆发,总馆迁至南田镇(今属温州市文成县),文澜阁《四库全书》迁至贵州地母洞等地;
1945年年底,迁回复馆,以孤山馆舍为总馆;
1953年,确定使用“浙江图书馆”为馆名;
1998年12月,浙江图书馆新馆试开馆;
2000年11月,浙江图书馆百年华诞之际,浙江图书馆新馆正式开馆;
2008年,增挂“浙江省古籍保护中心”牌子;
2015年,根据《浙江图书馆章程》,成立首届理事会,实行以理事会为最高决策和监督层的管理体制。
2022年9月2日,浙江图书馆发布浙江省历史文献数字资源总库。
2023年6月底,浙江图书馆之江新馆将试开馆,面向公众开放!
2023年12月5日,浙江图书馆大学路馆正式面向公众重新开放。
截至2016年,浙江图书馆馆藏文献673.44万册(件),以珍贵古籍丰富、地方文献齐全为特色。其中,古籍线装书82.2万册,含善本15万册;普通图书489.25万册;报刊合订本90.77万册;现报刊8100余种。馆藏雕版15万件。馆藏电子图书174.82万册,发布数据库170余个,其中包括以浙江家谱、地方志等特色资源为主题的自建库27个。
珍贵古籍
截至2016年,浙江图书馆古籍线装书82.2万册,含善本15万册;藏文古籍109种,其中15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包括文澜阁《四库全书》、唐代敦煌藏文写卷《大乘无量寿宗要经》、清初三色手抄本《大藏经》(甘珠尔部分)、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木刻本、第五世达赖喇嘛的著作《药师经》,以及明代套色手抄本《圣三宝念要经》等。
民国期刊
据2018年8月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浙江图书馆收藏了从上世纪初直至上世纪四十年代民国期刊进行数字化加工,已初步建成《民国期刊数据库》和《馆藏报纸数据库1937~1954》,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学、历史、教育等大类,共204余种报刊。
地方文献
截至2016年12月,浙江图书馆收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有关浙江的文献资料,主要有新编地方年鉴、地方志、地方史、地方概览、家谱、地图、政协文史资料、各种专题汇编、各种报纸和期刊共计2126种,包括原省政协主席毛齐华档案资料48份,包含老照片1213幅,庆元当地及福建契约文书 1230份,浙籍人士著作584种,830册。
数字资源
截至2016年12月,浙江图书馆数字资源总量达到 111TB;发布数据库170余个,其中包含外购资源 103个,以浙江家谱、地方志等特色资源为主题的自建库27个。
浙江图书馆牵头组建浙江省公共图书馆讲座、展览、信息、网络技术、视障服务联盟,组织实施浙江省公共图书馆通阅互借网络。2000年,成为“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联盟成员。2005年,与浙江大学图书馆、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联合开设“浙江省联合知识导航网”,加入浙江省科技文献共建共享平台。
截至216年,浙江图书馆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印度、新加坡、菲律宾、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2个图书馆保持书刊交换关系。
截至2016年,浙江图书馆在全省各地设有24个分馆,29个流通站。实现了主城“一卡通”通借通还服务,开通了世界数字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图书流动服务车、RFID自助借还系统、数字云阅读体验室等现代化服务。
截至2016年年底,浙江图书馆在编职工28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15%,大专以上学历占正77%,高级职称65 人,中级职称127 人,初级职称24 人。
截至2016年,浙江图书馆设有办公室(业务管理部)、人事管理部、财务部、物业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国有资产管理部、采编部、图书文献服务部、报刊文献服务部、数字资源中心(共享工程办公室)、地方文献部、古籍部、读者活动推广部、信息技术应用部、信息服务中心、嘉业堂藏书楼管理部、《图书馆研究与工作》编辑部17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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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由浙江图书馆独家发行的《浙江家谱总目提要》是一部大型工具书,全书著录谱籍浙江的家谱12000余种,其中约一半收藏于省内,外省及海外的收藏也占了一半,另收录有浙江省内收藏的谱籍外省市的家谱约500种。著录的姓氏299个,除汉族外,还有回族、畲族等少数民族的姓氏。
2011年由浙江图书馆与国家图书馆出版社联手影印的《浙江图书馆馆藏稀见方志丛刊》共计62册,精选浙江图书馆馆藏稀见方志43种,多为收藏单位较少的省、府、州、厅县志的刻本、稿本和抄本,价值较高的乡土志,其中《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著录为孤本的16种,未著录的6种。
2012年浙江图书馆编、赵达雄主编、陈晔编程的《中国历代人物印鉴数据库》由浙江电子音像出版社,该数据库收录中华历代人物2192位,印鉴35601方,荟萃了《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中国鉴藏家印鉴大全》《中国藏书家印鉴》《中国古代著名画家落款印谱》《近代印人传》《齐白石印谱》《篆刻四大家印谱》等100余种综合与私家印谱印鉴,每位人物均撰有简介,且尽可能配备肖像;每方印鉴无一不附释文,注明出处,按原尺寸以600像素扫描而成,图式分大小两款。
浙江图书馆在图书馆学专业建设上,先后出版了12种刊物,其中的《文澜学报》《浙江省立图书馆馆刊》和《图书展望》均为中国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核心期刊”。这些刊物在不同的时期,从不同的角度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近代图书馆和图书馆学的建设和发展。
2016年7月10日,浙江图书馆出版的《图书馆研究与工作》内部刊物公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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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副馆长刘晓清参加由清华大学图书馆、香港大学图书馆、美国中国研究图书馆学会、《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主办的“2016年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融合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分论坛——公共图书馆创新服务论坛发言。
2000年,浙江图书馆被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为“读者喜爱的图书馆”称号;
2001年,被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集体”称号;
2002年,被评为浙江省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工作先进集体;
2004年,被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为一级图书馆。
2022年7月,浙江图书馆综合管理部被评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
2023年12月,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的标识是一个圆形徽标,圆形内部的下部分是浙江图书馆曙光路总馆建筑物图片,中间是“浙江图书馆”文字和“ZHEJIAJG LIBRARY”英文,最上面是上下交错分布的两面旗子。寓意着浙江图书馆步步高升。
2024年7月,浙江图书馆向全社会征集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应征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8月20日24时。
截至2016年,浙江图书馆开展的品牌文化活动有“文澜讲坛”、“文澜展窗”、“文澜读书”、“文澜社会大课堂”等。
宗旨:服务第一,读者至上。
愿景:文化浙江阅读地标,社会大众精神家园。
使命:传承人类文明,启迪社会民智。
申办对象:年满12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办证证件:身份证(含港澳台)、护照、台胞回乡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12-16周岁未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持户口簿办理。
办证步骤:
1. 人工办理
①请读者凭上述有效证件领取申请表,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外地和外籍读者需填写杭州住址及电话);
②根据个人所需选择功能;
③到相应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办证费用;
④办完手续后请妥善保管发票、押金凭证和有效证件等。
2. 自助机办理
①请读者凭身份证在自助机上选择读者证办理,并且填写相关信息;
②根据个人所需选择功能;
③交付办证费用(仅支持现金);
④办理完后请妥善保管读者证、有效证件。
3.支付宝办理
详见支付宝生活号自助办理读者证相关说明
增添功能:
1. 人工办理:持〈读者证〉者可以根据本人新的需求,随时增添读者证功能,即携带身份证和〈读者证〉,填写〈增添功能申请表〉交付新添功能的费用,原卡经浙江图书馆办证处处理后,即可使用新增添的读者证功能。办理完后请妥善保管读者证、有效证件。
2. 自助办理:持读者证在自助机上选择读者证升级,输入读者证密码,确认读者信息。根据个人所需选择功能,交付升级费用(仅支持现金)。办理完后请妥善保管读者证、有效证件。
退还押金:
读者证自申请之日起,可随时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申请终止图书馆借阅功能手续。退押金时,须还清所借图书和欠费,凭读者证、身份证、押金收据,在浙江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办证处办理退还押金费手续,其它费用概不退还。
挂失:
遗失读者证的读者,请及时持身份证到办证处登记,办理挂失手续;读者证挂失后如找到原卡需撤消挂失时,则免费开通原有读者证功能;如在撤销挂失前已补办新证,则不再办理解挂手续;读者证一经挂失即停用所有功能,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已挂失的读者证,并作必要的处理。
补办:
读者证挂失后,可补办新证,即恢复原挂失卡中的各项功能与有效期;
优惠政策:
凭本人以下证明及证件,可以免押金办理浙江图书馆普通借阅证。
1、各级残联制发的各类残疾证原件;
2、民政部门制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3、年满70周岁老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意事项:
办证地点:曙光路总馆一楼总服务台办证处
办证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17:00
1·持有图书馆有效借阅证的读者均可借阅图书馆中外文开架图书、外借闭架图书和部分外借期刊。
2·开架和闭架图书均在一层总服务台办理还书手续。
5· 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画、批注、圈点、撕页、污损等,如有,请向总台工作人员反映。否则,还书时发现有上述情况,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6·请读者务必爱护每册图书上粘贴的条形码,以免影响图书借还。如发生损坏条形码的情况,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7·如发生逾期、遗失、损坏图书等情况,一律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8·借书期限、册数、续借、预约。
(1)持有普通借阅证的读者:每次最多可借6册中文图书,借期3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15天。可预约借书,每次最多可预约1册中文图书。
(2)持有参考借阅证的读者:每次最多可借6册中外文图书(最多2册外文图书),借期3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15天。可预约借书,每次最多预约1册中外文图书。
(3)持有普通或参考借阅证的重点读者:每次最多可借10册中文图书或中外文图书(最多5册外文图书),借期9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30天。可预约借书,每次最多预约3册。
(4)持有普通或参考借阅证并要求邮递借书的外地读者:每次最多可借6册中文图书或6册中外文图书(最多3册外文图书),借期9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30天。可预约借书,每次最多预约1册。
(5)持有参考借阅证的研究型读者(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和学术带头人):每次最多可借20册中外文图书,借期18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60天。可预约借书,每次最多预约5册。
(6)持有普通借阅证的团体读者:每次最多可借60册中文图书,借期18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60天。可预约借书,每次最多预约5册。
一、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端庄。
二、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带入楼区后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楼区内严禁烟火。
四、请勿怀抱幼儿入楼区。儿童须在成年人带领下方可进馆。
五、保持安静,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
六、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七、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八、非对外开放区域,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九、请勿在馆区、楼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请勿攀摘树木、践踏花草、攀登假山、雕塑等。违反者按杭州市有关规定处罚。
十、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十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曙光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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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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