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7:50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全院现有人员312人,正式在编人员221人,其中本科173人,硕士37人。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5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婺城区李渔路1096号。全院现有人员312人,正式在编人员221人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02%,其中硕士37人,占总人数的16.7%,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含执行庭、执行实施一处、执行实施二处、执行监督处.),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鉴定处、司法警察大队、行政装备管理处等共计24个部门。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践行“八项司法”,依法履行各项法律职能,恪尽职守,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稳步推进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向阳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荣立集体二、三等功,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9~2011年连续三年在市直机关年终评比中荣记先进单位,2012年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被评为全省司法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在市机关效能万人评中名列第4,“三项推进”被评为市重点突破工作、十佳党政工作创新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