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21:04
根据国发[1981]66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建立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报告的通知》和国家经委经食[1982]34号文件转发的《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章程》的精神,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正式成立了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九日,中央领导在批示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对食品工业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利用我国传统食品的优势,发挥这一特长,把具有中国特色的食品工业搞上去。这是我们各级政府应当列入议事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鉴于我国食品工业分散在各个地方和许多部门管理,迫切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协调。现在已经建立的食品工业协会,应进一步充实和加强,负责做好协调、规划工作,对有关政策法令提出建议”。一九八三年十月省政府下发了浙政 [1983]79号文件《关于转发〈省食品工业协会性质、任务的报告〉的通知》。明确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的性质、任务如下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本行业和会员服务,促进行业自律,维护食品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推进我省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开展食品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食品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提出意见、建议和决策依据。
(二)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食品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推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组织推进食品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三)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对行业内申报的新办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咨询和论证,为有关部门审批和登记注册提供依据。
(四)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食品行业和会员的意见和诉求;协调会员关系,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五)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积极组建和完善食品行业专业分会并加强管理。
(六)实施扶优扶强战略,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与食品安全、生产、质量、环保等有关监督和管理工作;推进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引导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组织优质产品和技术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协助执法部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建立科普辟谣机制;推动食品行业团体标准建设,组织或参与行业各类标准化工作。
(七)开展国内外行业交流和协作。举办行业报告会、学术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产业发展论坛等行业活动。
(八)加强行业资料积累,开展经授权的行业统计工作,采集、整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编辑、出版食品行业刊物、年鉴和资料,维护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运行。
(九)开展技术、法律等咨询服务;组织技术、业务等人才培训和职业教育,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十)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举办各类展销会、展览会,组织参观、参展和考察等活动;引导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主动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积极组织企业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
(十一)积极争取并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事项。
二、省食品工业协会的办事机构属事业单位。
三、省食品工业协会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按不同专业建立若干全省性的行业协会。现有啤酒、饮料、味精、食品添加剂、调味品、肉制品等六个专业协会。
2022年1月,被浙江省民政厅评选为2021年度评5A级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