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6:25
民国元年(1912年)后,属长河乡、长沙乡。
1949年后,属长河、桂林二乡。
1956年,分为长河、河石、槎江三乡。
1958年,属龙布(始名红旗)公社、长沙公社。
1961年,分为槎江、河石、长河三社。
1962年,合并称长河公社。
1972年,析设浮槎公社。
1984年,改为浮槎乡。
1985年,浮槎乡有浮槎、长河、双迳、河秋、河石、槎江等6个村委会、59个村民小组;有65个自然村。
1997年,浮槎乡辖浮槎、槎江、河石、河秋、双迳、长河6个行政村。
2011年末,浮槎乡辖浮槎、槎江、河石、河秋、双迳、长河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6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浮槎乡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浮槎村。
浮槎乡地处安远县北部,东接长沙乡及会昌县,南邻龙布镇,西连塘村乡,北毗于都县。距安远县城71千米。行政区域总面积75.5平方千米。
浮槎乡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山地占75%、平地占5%、丘林地占20%。
浮槎乡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7℃,1月平均气温7℃,7月平均气温25℃,昼夜温差大。全年无霜期约273天,年平均降水量1594毫米。
浮槎乡的浮槎水上流源自塘村河,流向桂林江水系。
浮槎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暴雨、洪灾等。
浮槎乡有松、杉、樟、油茶、毛竹等。
2011年,浮槎乡有农业耕地面积9158亩,人均0.51亩。
1985年,浮槎乡总人口12482人,其中非农业户29户,159人;高山族1人,余皆汉族。
2010年,浮槎乡总人口15514人。
2011年末,浮槎乡辖区总人口1838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83人,城镇化率2.1%。总人口中,男性9509人,占51.7%;女性8874人,占48.3%;18岁以下5441人,占29.6%;18~35岁7243人,占39.4%;36~60岁4431人,占24.1%;61岁以上1268人,占6.9%。人口出生率14.73‰,人口死亡率7.67‰,人口自然增长率7.06‰。
截至2019年末,浮槎乡户籍人口20299人。
2011年,浮槎乡财政收入97万元,比上年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2040元,人均财政收入1893元。
2019年,浮槎乡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2011年,浮槎乡实现农业总产值2161万元,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副产花生、红薯、辣椒、蔬菜等,其中蔬菜种植面积1740亩,产量2007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为主,渔业以草鱼为主。
2011年末,浮槎乡工业总产值772万元,主要工业企业为彩灯生产企业和针织产品加工业。
2011年,浮槎乡各类存款余额4162万元,人均储蓄2264元。
浮槎乡境内有于都盘古山通往安远天心镇公路一条,每日县城往返乡内客车8趟。
2011年末,浮槎乡有文化站1个。
2011年末,浮槎乡有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1268人,专任教师16人;小学6所,在校生2317人,专任教师10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058人,专任教师64人,小升初升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95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140万元。
2011年末,浮槎乡有卫生院1所,门诊部1个;病床7张。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7194人,参合率97%。
2011年末,浮槎乡村村通有线电视。
2011年,浮槎乡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11户640人,支出65.8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9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64户73人,共支出16.53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8人,支出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