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留置权

更新时间:2023-10-31 00:14

海上留置权,又称“海上优先请求权”。是指一种因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以特定的船舶及其属具为标的的优先受偿权利。法律规定若干类型的债能够产生海上留置权,这些债的债权人能够通过司法程序行使其优先受偿权利。

英美法系的国家通过对船诉讼,其他国家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扣留发生特定债务的船舶,进而请求法院变卖该船,并从卖船价金中优先受偿。这种权利随船而行,除非债务人履行了债务、船舶灭失、船舶由法院拍卖等情况发生,不论该船舶转移谁手,均不影响该船附随的留置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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