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0 19:29
《海关统计》是2008年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张丽川。
中国海关统计是中国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制定对外经济贸易政策、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依据,是研究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和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重要资料。
1981年,国务院决定海关统计作为中国的官方统计,国家公布对外贸易统计数据使用海关统计数字。198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明确规定,编制海关统计是海关的四大任务之一。
一、海关统计的主要任务
按照“准确及时、科学完整、国际可比、服务监督”的要求,对进出中国关境的货物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科学、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开展国际贸易统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二、海关统计的特点
中国海关统计自1980年起,全面采用国际标准,其统计方法与统计口径同各国通行的贸易统计方法是一致的,其数据具有全面性、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
三、海关统计的组织机构
中国海关总署设立综合统计司统一领导全国海关统计工作。各地海关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相应设立统计机构。全国41个直属海关中,有36个海关设置了综合统计处,5个海关设置了统计科。全国海关共有专职统计人员700余名。
(一)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介绍
1.基本职责
研究拟定进出口贸易海关统计制度和海关业务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进行进出口贸易统计分析和预警监测,编制国家进出口贸易统计,管理、发布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编制海关业务统计,开展海关业务统计分析。研究拟订报关单数据库管理规范,确保报关单数据质量。管理报关单数据的使用安全,建立数据安全使用的监控体系。负责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档案管理。开展执法评估和统计监督工作。编辑海关统计刊物。开展进出口贸易统计的国际交流。指导和检查地方海关的统计工作。
2.内设机构及人员
综合统计司下设5个处室:办公室、贸易统计处、数据管理处、统计分析处和执法评估处。
现有人员21人,其中司领导3人。
(二)直属海关统计机构的基本职责
执行进出口贸易海关统计制度和海关业务统计制度,负责进出口贸易统计和海关业务统计原始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编制本地区进出口贸易统计和海关业务统计,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咨询服务;管理和发布本地区进出口贸易统计资料,对本关区的统计质量负责。
四、海关统计制度
中国海关统计是中国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中国海关统计制度是参照联合国建议各国政府编制本国对外贸易统计时应统一采用的国际标准制定的。
(一)统计范围
中国海关统计采用总贸易记录制。凡能引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物质资源存量增加或减少的进出口货物,即实际进出中国关境的货物,均列入海关统计。
(二)商品分类
凡列入海关统计范围的进出口货物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归类统计。该目录采用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为基础编制,由8位数编码组成,前6位数是《HS》编码,后2位数是根据中国关税、统计和贸易管理方面的需要而增设的本国子目。全目录计有8000余个8位数商品编号。
(三)统计价格
进口货物按CIF价格统计,出口货物按FOB价格统计。
(四)统计国别(地区)
进口货物统计原产国(地),出口货物统计最终目的国(地)。最终目的国不能确定时,按货物出口时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统计。此外,中国海关对进口货物的起运国(地)和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亦有单独记录,作为补充资料。
(五)统计时间
进口货物按海关放行的日期进行统计,出口货物按海关结关的日期进行统计。海关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按公历月和公历年汇总编制。
(六)统计资料来源及统计项目
海关统计的原始资料是经海关实际监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统计项目包括进出口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关别等。
(七)海关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和汇总
进出口企业按照报关单的规范格式填制、以电子数据交换的方式向海关申报,经海关通关、审单关员初步审核通过后,再传输到海关统计数据质量检控系统。各地海关统计部门的关员再对报关单上的统计项目逐一认真审核,并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错误信息查控、逻辑检控和价格检控等多项数据质量检查把关。确认无误后,按月通过网络将数据传输到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信息中心再将各口岸的数据汇总并再行质量查控,经综合统计司查核修正后编制贸易统计报表和对外发布海关统计数据。
五、海关统计的对外发布
海关总署按月通过新闻媒介发布中国对外贸易的基本统计数据。月度初步数字在月后10日发布。月度详细数字可在月后21日后提供,法定节假日顺延。
统计刊物有《中国海关统计》月刊、《中国海关统计年鉴》、《中国对外贸易指数》月刊、《进出口贸易动态分析》季刊等。
六、海关统计的国际交往与合作
自1980年起,海关总署先后与欧共体统计局、联合国统计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美国商务部普查局、加拿大统计局、韩国海关、俄罗斯海关、中亚各国海关以及香港政府统计处等近二十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贸易统计机构建立了交换统计资料的关系,并同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在国际贸易统计方法、双边贸易统计数字差异分析等方面有着十分密切的合作关系。密切的合作关系。
中国海关统计是中国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和发布均由中国海关负责。中国海关采用国际通用的贸易统计标准,其数据具有全面性、可靠性和国际可比性。
1. 统计范围
海关统计包括实际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的货物。保税仓库、保税区或经济特区进出境的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的货物、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国际间无偿援助的物资以及捐赠品等均列入海关统计。 海关统计不包括暂时进出口货物、租赁期一年以下的租赁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旅客的自用物品(汽车除外)、进出境运输工具在境外添装的燃料、物料和食品以及经过中国领土的直接过境货物。
2. 商品分类
凡列入海关统计范围的进出口货物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归类统计。该目录1980-1991年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第二次修订本为基础编制,1992年起改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为基础编制,采用八位数商品编码,前六位数是《协调制度》编码,后两位数是根据中国关税、统计和贸易管理方面的需要而增设的本国子目。全目录计有6000余个八位数商品编号。 进出口货物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统计数(重)量。统计的重量一律按净重计算。
3. 统计价格
进口货物按到岸价格(CIF)统计,出口货物按离岸价格(FOB)统计。 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离岸价格不包括货物离开中国关境后的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海关统计价格分别以人民币和美元计值。进出境货物的到岸价格或离岸价格以其他外币计价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发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表的买卖中间价和各种货币对美元的折算率分别折算成人民币和美元统计。
4. 统计国别(地区)
进口货物统计原产国(地),出口货物统计最终目的国(地)。 原产国指进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的国家。对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该货物的原产国。原产国确实不详时,按“国别不详”统计。 最终目的国指出口货物已知的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最终目的国不能确定时,按货物出口时尽可能予知的最后运往国统计。
5. 统计时间
进出口货物按海关放行的日期进行统计。海关月度统计数据按公历月汇总编制。
6. 资料来源
海关统计的原始凭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或经海关核发的其他申报单证。
1992年1月1日,海关总署以国际通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把税则与统计目录的归类编码统一起来,规范了进出口商品的命名和归类,使海关统计进一步向国际惯例靠拢,适应了我国对外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海关统计是以实际进出口货物作为统计和分析的对象,通过搜集、整理、加工处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经海关核准的其他申报单证,对进出口货物的品种、数(重)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境外目的地、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关别等项目分别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全面、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开展国际贸易统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海关统计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贸易的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是法律赋予海关的四大任务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海关统计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贸易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以及海关科学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当前海关统计承担着“对进出口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进行进出口监测预警,编制、管理和公布海关统计资料,提供统计服务”的任务。
2002年,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在海关总署教材编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编写了《海关统计》教材并正式出版。近年来,海关统计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为核心的海关统计法律体系基本形成;《2004—20lO海关进出口预警监测监督体系建设指导方案》确定了海关统计未来的发展方向;海关统计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对外贸易发展服务,为海关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更加清晰;海关统计的职能有所增加,海关统计业务形成了“一棵树、两朵花”(基础工作的一棵大树和统计分析、执法评估两朵花)的格局。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根据海关总署教材编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组织人员对2002年版的《海关统计》教材作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我们注重在内容上反映海关统计这几年的变化,在结构上反映海关统计业务格局的情况,在定位上考虑了教材的基础性和可操作性,在体例上注意了新老版本的衔接。
第一章 海关统计概述
第一节 海关统计的性质和任务
第二节 海关统计的沿革和发展
第三节 海关统计的组织机构
思考题
第二章 国际货物贸易统计基础知识
第一节 对外贸易统计与国际贸易统计
第二节 总贸易制与专门贸易制
第三节 国际贸易统计商品分类
第四节 国际货物贸易统计主要指标
第五节 国际货物贸易统计资料的编制和发布
思考题
第三章 宏观经济统计基础知识
第一节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第二节 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投入产出简介
第三节 国际收支统计
第四节 海关统计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关系
思考题
第四章 海关统计制度
第一节 海关统计制度沿革
第二节 海关统计条例
第三节 海关统计范围
第四节 海关统计基本项目
思考题
第五章 海关贸易统计
第一节 海关统计数据的收集
第二节 海关统计数据的审核
第三节 海关统计数据的上报及反馈
第四节 海关统计数据的核查及更正
第五节 海关贸易统计计算机管理系统
思考题
第六章 海关报关单数据管理
第一节 海关报关单数据管理概述
第二节 报关单数据质量检控分析系统(CSD系统)
第三节 海关报关单数据使用安全管理
第四节 报关单证档案管理
思考题
第七章 海关业务统计
第一节 海关业务统计概述
第二节 海关业务统计指标体系
第三节 海关业务统计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四节 海关业务统计管理系统简介
第五节 海关业务统计资料的编制和应用
思考题
第八章 海关统计分析
第一节 海关统计分析概述
第二节 海关统计分析指标
第三节 海关统计分析方法
第四节 海关统计分析报告
第五节 进出口监测预警
思考题
附件统计分析报告范文
第九章 海关统计监督
第一节 海关统计监督的概念和作用
第二节 海关执法评估系统
第三节 个案统计监督
思考题
第十章 海关统计资料的编制和公布
第一节 海关统计资料的编制
第二节 海关统计资料的公布
第三节 海关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思考题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海关统计作业规范
海关业务统计工作制度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海关总署关于地方政府部门使用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