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1 10:25
2021年12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至2025年。《措施》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5大领域,明确30条具体举措,条条“含金量”高。
《措施》提出,省财政厅建立政策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每年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政策针对性与有效性。到期前按照相关规定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此次出台的政策中,除明确要求市县负担的个别条款内容外,无明确要求的,均由省财政统筹财力负担。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政策措施,与该政策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