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13:32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是2006年5月经海南省编委同意将海南省公路养护质量监督中心更名为现名的正处级自筹经费事业单位。
海南省没有收费公路,实行“一脚油门踩到底”,道路交通运输畅通无阻。高速公路其养护经费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在燃油附加费(车辆通行附加费)中安排,行业管理归口海南省公路管理局。
截至2011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达22916公里,公路密度67.6公里/百万平方公里,其中:高速公路6条660公里,普通国道3条1039公里、普通省道38条1635公里,农村公路19582公里。公路桥梁5183座16万延米,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192座,公路隧道6处5162延米。省养公路管养里程5782.264公里。2011年省养国、省、县道MQI值分别为91.46、88.15、85.33,优良路率分别为91.04%、84.61%、70.21%。基本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动脉、“三纵四横”国省干线为主骨架,县乡村道干支相联,贯通东西南北辐射全岛的路网格局。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2006—2008年度、2008—2010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被交通部评为2007—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单位。2011年,海南省公路管理局被交通运输部、省直工委评为文明单位。
2020年4月,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保亭公路分局获得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同年7月23日,被中共海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命名为“海南省直机关创建文明单位示范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实施我省公路养护与管理规划,指导地方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省养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对全省公路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省养公路的路政管理,对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及路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负责文秘、会务、督办、调研、信访、保密、普法等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年终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机关和下属单位编制管理;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负责教育培训,制定本系统职工教育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职能部门组织公路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开展职工学历教育及各种业务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学历、学位方面的询问、审查、认定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公路系统职工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负责人事劳动保障信访问题的答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三、党委办:负责党务和本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局党委决定、决议的执行;负责党群、共青团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省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负责编制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编制、转复和监督执行、审核、拨付养护经费;负责省养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公路养护统计管理工作;参与公路养护与公路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组织编制省养公路养护管理规划方案;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五、公路养护科:参与编制省养公路养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省公路的养护管理及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水毁工程、道班房建设工程、GBM工程等养护工程建议计划编制工作;负责指导高速公路养护行业管理和技术业务指导;负责公路科技推广应用;负责全省公路林建设和养护材料、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等物资的配置和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划;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数据库;编制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补助投资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统筹安排和监管省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对养护管理工作实施检查、监督、考核和评比,监管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和路政管理科一道对地方公路路政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六、工程管理科:参与全省省养公路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危桥工程建设计划编制工作,组织工程项目实施、验收、估算、缺陷修补质保金的认定;协同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重大技术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省省养公路养护工程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养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危桥危涵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全省公路系统房屋建筑维修工程的管理。
七、路政管理科:负责全省省养公路、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工作;和农村公路管理科一道对地方公路路政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负责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执行的各种路政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的具体工作;依法查处利用、侵占、破坏和超限运输,维护路产、路权;负责治超工作和安保工程,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工会:负责和指导全省公路系统的工会工作;依法维护公路职工合法权益;负责指导各市县公路分局工会代表职工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执行;负责职工的民主管理建设和文体活动工作;负责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负责女职工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公路文化建设工作。
九、纪检办公室: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协助党委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黄兴海 ( 局长 书记)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薛行方(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公路养护科、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省材料管理站、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三亚材料管理站、海南省交通工程机械维修中心等工作;
陈求荣(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办公室等工作;
段守荣(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工程管理科、总工办、项目办、通畅办等工作;
黄兴孔(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分管党委办、纪检室、工会、团委等工作;
阳振中(总工程师):
协助副局长工作,协管总工办、项目办、通畅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