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16:40
海南省群众艺术馆隶属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正处级事业单位(加挂省艺术研究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从事群众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创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挖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0年4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其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