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1 21:03
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于1986年07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邢思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海盐(粗盐、日晒盐)、盐化工产品、海水养殖、盐加工、食盐批发、零售、租赁、转供电、进出口货物等。
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07月26日,注册地位于乐东县黄流镇金鸡岭,法定代表人为邢思迪。
包括许可项目:食盐生产;调味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水产养殖;食盐批发;食品销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选矿;非食用盐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对外投资7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2024年,海南省乐东县莺歌海镇新二社区居委会一纸诉状,将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上法院,并将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诉讼的背后,是长期以来当地居民和莺歌海盐场的土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