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7 17:02
海口海事法院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口、厦门海事法院的决定》设立的专门法院,成立于1990年,属海南省直属政法机关。
海口海事法院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口、厦门海事法院的决定》设立的专门法院,成立于1990年,属海南省直属政法机关。
海口海事法院管辖海南省所属港口和水域以及西沙、中沙、南沙、黄岩岛等岛屿和水域发生的一审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案件、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海事行政案件、海事特别程序案件等。二审法院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内设立案庭、海商海事审判庭、海事刑事审判庭、海事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督察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法警支队、督察处以及三亚、洋浦、博鳌、八所、三沙五个派出法庭,共计十五个正处级机构。海口海事法院拥有一支专业的海事海商审判队伍,现有政法编制人员82人,其中法官29人、审判辅助人员27人、司法行政人员26人。
近年来,海口海事法院在海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海事司法职责,案件数量与质量逐年提升,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并获得“优秀集体”等光荣称号。
海口海事法院内设立案庭、海商海事审判庭、海事刑事审判庭、海事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督察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法警支队、督察处以及三亚、洋浦、博鳌、八所、三沙五个派出法庭,共计十五个正处级机构。
海口海事法院党组书记: 邱隽
海口海事法院院长: 邱隽
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 简万城
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 王茂
海口海事法院副院长: 罗春
海口海事法院政治部主任: 刘少斌
海口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钟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