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11 22:5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为正厅局级直属海关。管辖范围包括海南全省19个市县。关区四面环海,北依琼州海峡,西靠北部湾,东部和南部濒临南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的前身是成立于1876年的琼州海关(简称“琼海关”)。早在宋代,海南岛的海上贸易已较发达,南宋乾道年间(1165-1173年)在海南设立琼州市舶分局,此为琼海关之雏形。康熙年间,清政府废除了市舶司制度,设立了江、浙、闽、粤四海关。粤海关下设总口七处,海口总口是其中之一。
海南岛是中国第二大岛,屹立在南海大陆架北端,属于热带地区。它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北面隔琼州海峡与雷州半岛相对,西濒北部湾与越南遥遥相望,南面和东南面临辽阔的南海和太平洋,处于从日本到新加坡的中段。环岛海岸线长1528公里,有大小港湾68处。早在宋代,海南岛的海上贸易已较发达.主要门户琼山、澄迈、临高、文昌、乐会皆有市舶活动。南宋乾道年间(1165~1173年),在海南没立琼州市舶分司,隶属广州市舶司。此为琼海关之雏形。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政府废除了市舶司制度,设立了江、浙、闽、粤四海关。粤海关下设总口七处,海口总口是其中之一。海口总口设在今海口新华北路,下设八个分口及十二个分卡。专司检查货物、征收关税、船税和规礼等职能。咸丰八年(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天津条约》,规定海口辟为对外通商口岸之一。海口港首先向英、俄、法、美以及欧洲各国开放。开埠初期,进出口贸易事务仍由海口总口管理。光绪二年三月初七(1876年4月1日),琼州海关(简称“琼海关”,俗称“洋关”)在海口正式成立。琼海关税务公署设立于今海口中山路尾南侧,高级职务悉由洋人担任。原海口总口及其所属各分口、卡为区别“洋关”改称“常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琼海关接管了附近周围五十里内常关。
民国二十年(1931年),撤销常关。琼海关围绕广州湾租借地半圆圈设立了十二个关卡,这些关卡原属于五十里外常关机构,常关撤销后,改为洋关哨所。
琼海关全面推行洋关制度,唯总税务司之命是从,为帝国主义列强倾销商品,掠夺中国资源,大开方便之门。除办理海关各项业务外,还按洋人意旨越权包揽了以下二项主要工作;一是港务。琼海关内设港务课,港务长由海关总监察长兼任,其他人员分海务、江务、灯塔、巡视等,主要业务为管理船舶进出港口,对海口河道和琼州海峡以及沿海进行测绘,建立和管理灯塔、浮标、礁标等助航设备。二是邮政。1896年3月20日(清光绪二十二年)海关总税务司英人赫德诱迫清政府旨准其在全国开办邮政。1897年2月21日(清光绪二十三年)琼州邮政局在海口成立,由琼海关税务司兼管,主要处理海口市和琼州的邮政业务。1911年(清宣统三年)海关与邮政分开,邮政归属邮政部,琼海关兼管的琼州邮政局也脱离出去。此外,帝国主义还通过海关搜集我国情报,《琼海关十年报告》(上限起于1882年,下限止于1941年,长达六十年,每十年为一期,共六期)是琼海关税务司撰稿直接向总税务司呈递的综合性报告。内容涉及海南政治、军事、工农业、文教、卫生、宗教、社情、地理、资源、交通、民族等。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海口港作为对外通商口岸首先向英、俄、法、美以及欧州各国开放。清光绪年间,琼州海关在海口正式成立(简称“琼海关”,俗称“洋关”),琼海关全面推行洋关制度,高级职务由洋人担任。
1950年,海南岛解放。当年6月1日,海口海关正式成立。在海关总署集中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国家赋予海关监管、征税、查私等工作任务,担负起把守国家经济南大门的重任。“文革”期间,海口海关工作受到严重影响,1971年海南区革委会甚至批准撤销海口海关,1972年得以恢复。
1950年5月1日,海南岛解放,海南军政委员会派出军事代表接管琼海关,着手建设人民海关。同年6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在海关总署集中统一领导下,担负起把守国家经济南大门的重任,改革规章制度,整编机构、人员,将不属海关业务的港务工作等移交给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贯彻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认真履行国家赋予海关的监管、征税、查私三大任务。对进出国境的运输工具和进出口货物、物品执行实际的监管,征收关税,与走私进行斗争,以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抵制帝国主义国家的经济侵略,配合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1953年2月,根据政务院《关于海关对外贸易管理机关实行合并的决定》,广州对外贸易管理局海口分局合并于海口海关,在海口海关内增设进出口科,执行对外贸易许可证制度,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登记进出厂商,拟订本口岸进出口计划报上级审批并组织实施。
1955年9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调整各地海关任务和领导关系的通知,海南对外贸易局随之成立,海口海关也将原进出口科的人员、工作一并移交给海南对外贸易局。
1958年9月,全国海关关长会议提出:“海关作为把守国家大门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必须以经济政治保卫为自己的工作中心”。海口海关的职能也从主要是经济方面的监督管理扩大到同各种政治破坏活动进行斗争,加强了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检查,在现场采取翻箱倒柜、包包打开、罐罐过机的过细检查方法。同时执行外贸部制订的《海关检查揭发进出口货运事故办法》,把检查揭发货运事故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派出关员深入到进出口公司仓库、码头、船上等场所,结合各种作业环节,积极做好检查揭发货运事故工作。
“文革”期间,海关工作中心从“经济政治保卫”改为“政治经济保卫”,忽视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所具备的自身特点,放弃和削弱海关某些职能,严重影响了海口海关工作。1967年7月起海日海关对各专业进出口公司进出口商品的关税停止征收,改由公司并入外贸利润交库。同年9月1日起,停止编制对外贸易海关统计。1971年1月5日海南区革委会甚至批准撤销海口海关,把港口所有部门组成一个“海口港口革命委员会”,在其下设政工组、计划组、办事组,在办事组下设船舶监管组、邮包检查组、查私组、检疫组、港监外代组(海员、外供)服务组。l972 年7月20日海南区革委会批准撤销“海口港口革命委员会”,恢复海口海关,由海关管理局和广东省外贸局海关处实行双重领导。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关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1979年4月6日召开的全国海关工作会议提出“依法监管征税,方便合法进出,制止走私违法,保卫促进四化”的新时期海关工作方针。1980年1月1日海关总署成立,同年2月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全国海关建制收归中央,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的机构、人员编制及业务。在广州设立广东海关分署作为海关总署的派出机构,管理全省海关。海口海关的隶属关系也纳入这个轨道。同年,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提出对海南要放宽政策,把经济搞活。在进出口贸易上,主要对香港的出口,应让海南有更多一些自主权。海口海关依据中央和海关总署的上述指示精神,对外贸进出口货物实行统一报关制度,恢复单独计征关税,恢复海关统计。对海南进出口贸易主动配合,予以方便。
1983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加快海南的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决定加快海南的开发建设,在政策上放宽,给以较多的自主权。以对外开放,促岛内开发。海口海关认真贯彻中央指示,在关税上给以优惠,海南进出口生产资料五年内免征,国家控制进出口的十七种商品和烟、酒照章征收,其他商品试行减半征收。海关业务量随着海南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而急剧增长。
1984年6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海口海关升格为厅局级海关。
1987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促进为主是海关工作的指导方针。海口海关大力组织干部学习、宣传、贯彻《海关法》,并结合海南实际,进行各项业务改革,在做好宏观监控的问时最大限度地方便合法进出,为海南开发建设出力。
198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汶通过《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定》。从此,海南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1988年4月14日,国务院批转《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纪要》。同年5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同年7月1日,海关总署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经济特区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管理规定》,都体现国家给予海南比国内其他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灵活、更加优惠的政策,以加快海南的开发建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关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中央决定加快海南的开发建设,设立海南经济特区,给予很大的政策优惠,海南的经济展现出勃勃生机,海关业务量随着海南对外贸易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而急剧增长。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海口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直属海关。
2018年4月,海口海关与原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新海口海关正式运作。
2024年8月,海口海关首次对进口免税品开展线上远程查检。
(一)负责本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与海关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负责本关区征税、监管、缉私、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工作。
(三)监控研判本关区各类执法风险、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并组织防范和化解,负责本关区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海口总口
南宋乾道年间(1165~1173年),海南设立琼州市舶分司,隶属广州市舶司,为琼海关之雏形。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政府废除市舶司制度后,在中国东南沿海分别设立江、浙、闽、粤四海关,粤海关下设总口7处,海口总口为其中之一。1750年海口总口下辖8个分口,12个分卡。
铺前分口:塔市分卡;
清澜分口:烟墩分卡、林桐分卡;
沙老分口:无分卡;
陵水分口:灶新分卡、藤桥分卡、坡头分卡;
乐会分口:无分卡;
北黎分口:板桥分卡;
崖州分口:三亚分卡、榕树分卡、佛罗分卡;
儋州分口;海头分卡、海昌分卡。 .
此外,总口还兼管廉州、钦州两分口及其属卡。
海口总口初由粤海关监督派员管理,以后监督裁撤,管理几经移易,或由巡抚,或由广州副将,或由粮道,或由将军派员驻管其事务。
二、琼州海关
清咸丰八年(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天津条约》,据此条款,海口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光绪二年三月初七(1876年4月1日),受外国人把持的总税务司推行“各口划一管理”、用“外人帮办税务”等制度,设置“琼州海关”(简称琼海关,俗称琼州洋关或新关),地址在今海口市中山路尾南侧。
原海口总口其所属各口、卡,为区别洋关改称常关(常关于1931年5月全部裁撤)。
琼海关成立后,高级职务为洋人担任,行政机构由下列三个部门组成:
1.税务部:由税务司兼任领导,工作人员分内班、外班及海事班三种。内班在海关内部办公,处理征税、统计、会计、总务等事务,分税务司、帮办、税务员。外l班船勤监管以检查船舶、检查行邮、查验货物、查禁走私等为主要业务,分监察长、监察员、稽查员、验估员、验货员。海事班掌管关艇、关警、海上缉查事务。外事班的地位都不及内班。
2.海务部:由巡工司领导,负责管理船舶进出口及港内外灯塔、浮筒等助航设备,继后该部还兼管气象测录、码头仓库和船只检疫,工作人员分海务、灯塔、巡航。
3.工务部:负责海关的财产(土地、房屋、灯塔、船只等)管理、修理等技术工作。
经清政府和两广总督批准,琼海关于1897年8月在海口市设立邮政局,由税务部兼管(1911年海关与邮局分开)。
1901年,琼海关接管50里内的常关。
1901~1902年间,海口仅有一海关银行,只征收船税和货物税,不办理其他银行业务。
民国元年(1912年)琼海关仍用旧制。次年,国民政府财政部税务处委派程福庆为琼海关监督,成立琼海关监督公署(1911年海关与邮局分开),监督琼海关兼管北海洋关、常关税务,以及五十里内外常关各口、卡,实际上,琼海关监督一般只负责常关事务。
1925年8月,效忠北京政府的邓本殷更换琼海关监督人选,委任程壁金为琼海关监督,兼管北海关事宜,而广州国民政府则另行委任陈长乐为琼海关监督北海关交涉员,于1926年1月12 日在北海埠设署办公。下旬,国民革命军第十二师攻克海南,收复海关监督公署,第四军总指挥委任何春帆为琼海关监督。3月1 日,何辞去监督之职,交陈长乐接管,海关监督随后迁回海口继续办公。
1932年8月至9月,琼海关在清澜与铺前分别设立缉私检查站。
是年,琼海关在管区内之广州湾租界外围设置梅菜、黄坡、芷荸、石门、麻章、福建、大埠、沈塘、斗门、双溪、雷州、麻罗门等十二个分卡,但11月1日即拨归雷州海关管理。
1936年5月1日,雷州海关将雷州半岛南部地区的管辖权(包括麻罗门分卡)移交琼海关,界线由雷州半岛西岸的门头角划起,经过金龙岭最顶端,直至东海岸。1938年12月1日,琼海关又将之移交雷州海关管理。
1937年5月1日和10月16日,榆林港分卡和新盈港分卡分别成立。
1939年2月,日本侵略军占领海南后,琼海关裁撤全部分卡,以后两年里,琼海关组织机构无变动,税务司仍由英国人担任。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以武力接收了总税务司署,成立日伪政权的总税务司署。1942年成立的伪琼海关被日本人占据税务司之职,改称为海关长,其他高级职务大都由日本人担任,隶属上海伪海关总税务司署。
1945年9月抗战胜利,国民党政府总税务司署接收沦陷区各海关,琼海关被接管属总税务司署领导,次年l月1日,将之降格为琼州支关,隶属霄州海关,陈国荣任主任。
1949年1月1日,总税务司公署为及时处理业务,将琼州支关改名,恢复成立琼海关,并将即成立的榆林支关拔由琼海关负责筹力、和管理。
至1950年止,琼海关内部没有:会计课(1936~1940),庶务课(1931~1950),缉私课(1930~1950),秘书课(1903~1950),总务课(1928~1950),监察课(1920~1950)。
内设机构
隶属海关
事业单位
高瑞峰
高瑞峰,海口海关关长、党委书记,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一级关务监督关衔。
敖必强
敖必强,海口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男,1966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宏军
宏军,海口海关党委委员、党委纪检组组长。男,1969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王武军
王武军,海口海关缉私局局长、关党委委员。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二级警监警衔。
赵俊伦
赵俊伦,海口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
男,1970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三级关务监督关衔。
田涛
田涛,海口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女,196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曹鸣
曹鸣,海口海关副关长、党委委员。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二级关务监督关衔。
2020年1月8日,海口海关美兰机场海关入选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0年1月8日至1月14日)。
2020年4月,海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海口海关热带植物隔离检疫中心、动植物检疫处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021年7月1日,海口海关机关党委(政工办)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8月,海口海关驻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公室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1年11月,海口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7月,海口海关所属三亚海关免税品监管一科入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