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2 19:54
海尾镇,隶属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地处昌江黎族自治县西北部,东与十月田镇接壤,南与乌烈镇、昌化镇相连,西濒临北部湾,北隔珠碧江与儋州市海头镇对峙相望。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石碌50千米。总面积202.6平方千米。
清末为昌化县南罗半图。
民国(1914年),归昌江县。
1949年12月,昌江、感恩2个县合并为昌感县,并成立海尾区,即昌二区。
1956年,昌感县重新并乡。
1958年10月,设立海尾公社。
1958年12月,昌感、东方、白沙3个县合并为东方县(时称大县,海尾),归属东方县。
1961年5月,复置昌江县,海尾隶属昌江县。同年8月,海尾公社分析海尾、南罗2个公社。
1983年,改称海尾镇区。
1987年,改称海尾镇。
2002年7月,南罗镇并入。
1949年12月,辖11个小乡。
1956年,辖14个乡。
1961年5月,辖2个居委会、6个生产大队。
2002年7月,辖3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
2011年末,辖海渔、新港、沙鱼塘3个社区,海农、沙地、白沙、进董、打显、五大、三联、五联、南罗、长山、大安、高石塘12个村。
截至2020年6月,海尾镇辖3个社区、12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海尾村。
海尾镇地处昌江黎族自治县西北部,东与十月田镇接壤,南与乌烈镇、昌化镇相连,西濒临北部湾,北隔珠碧江与儋州市海头镇对峙相望。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石碌50千米。总面积202.6平方千米。
海尾镇境内河流有属珠碧江水系的南罗河、沙地河和卡叉河3条。境内河道总长31千米,流域集雨面积共180平方千米。
2011年末,海尾镇有耕地面积55450亩,坡地面积34830亩,水域面积24659.4亩。
2011年末,海尾镇辖区总人口3291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62人,城镇化率6.5%。另有流动人口1206人。总人口中,男性16601人,占50.44%;女性16313人,占49.56%。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30079人,占91.39%;黎族2835人,占8.61%。2011年,海尾镇人口出生率15.46‰,人口死亡率3.5‰,人口自然增长率11.9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167人。
2017年末,海尾镇常住人口为29184人。
截至2018年末,海尾镇户籍人口33162人。
海尾镇境内有公路和水路交通。公路有乌新线和十南线,总长49千米。水路可通往海口、湛江、广州、广西等沿海港口。
2011年末,海尾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535元。2011年,财政总收入1098万元,比上年增长44.26%。
截至2018年末,海尾镇有工业企业1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个。
2011年,海尾镇以种植水稻、甘蔗、番薯、西瓜、瓜菜为主。粮食种植面积18675亩,总产量6380吨;瓜菜种植面积13335亩,总产量13672.8吨;热带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2240亩;总产量326吨。
畜牧业以饲养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1248头,年末存栏3815头;羊饲养量6041只,年末存栏1366只;家禽饲养量8.31万羽。
渔业以海洋捕捞和浅海养殖为主。2011年末,各类捕捞渔船532艘,总吨位8255吨,年捕捞总产量33368吨,总产值44009.28万元。浅海养殖有江蓠菜、麒麟菜、海菜、螃蟹、虾及网箱养鱼等。其中麒麟菜4300亩,年产值5000万元;养虾25公顷,网箱养殖产量4300公斤。
2011年,海尾镇农业总产值28760万元,占全镇地区生产总值的45%。
2011年末,海尾镇有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324万元。有商业网点78个,职工90人。2011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04万元。主要海产品马鲛鱼、红鱼、鲳鱼、鲨鱼、麒麟等,年出口额662万元。
2011年末,海尾镇境内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62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784万元。
2011年,海尾镇邮政业务收入94万元。
2011年,海尾镇电信业务收入118万元。
2011年末,海尾镇镇区有客运站1座,日发客运汽车30班次,日均客运量1000人次。新港设有渡口,日发轮渡15班次,日均客运量500人次。
2011年末,海尾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190人,专任教师7人;小学8所,在校生1809人,专任教师143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97%;初中2所,在校生894人,专任教师61人。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达100%。
2011年末,海尾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5个,各类文化专业户20户,各类图书室23个,藏书12万册。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有广播电视站1个;有线电视用户5420户,入户率达67.3%。
2011年末,海尾镇有各级卫生医疗机构13个,其中乡镇级1个,村级12个。另有个体卫生室10个。共有床位42张,每万人拥有病床12.5张。专业卫生人员34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19人,注册护士12人。2011年,15个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末,海尾镇有学校体育场2个,设有看台座位1000个。乡村篮、排球场12个。3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
2011年,海尾镇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466人次,共支出2932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24户,人数1772人,支出14.22万元,月人均80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5人,抚恤事业支出37.86万元;农村五保户人员125人,抚养费支出37.5万元;渔业财政资金补贴3009.5万元。2011年,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9260人,参保率92.6%。
2011年末,海尾镇有邮政支局(所)2处,邮政网点12个。有电信企业2家,服务网点8个;固定电话用户275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34.8%;移动电话用户0.3万户,互联网用户0.05万户。
2011年,海尾镇镇区设自来水厂1处,有深水井2眼及成套净化设施,年供水量9万立方米。镇区主要道路两侧铺设排水管道380米。
2011年,海尾镇镇区设有供电所、变电站各1处,年供电量2075万千瓦。
2011年末,海尾镇镇驻地有花坛18个,绿化面积2300平方米。
因地处古州府南下海滨之尾端,并与儋县海头南北呼应,故称海尾。
海尾镇境内有港湾、海防林长廊、海尾湿地公园3处。名胜古迹有恩荣牌坊、文翁周公墓、十三村抗捐遗址、海尾农民抗敌同志会旧址5处。
海南岛西滨海乡镇,是“南海四大渔场”之一。
2022年,入选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