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1 17:39
海洋处置法是指根据垃圾的成分、有害物质的含量等,通过海洋倾倒法或远洋焚烧法对垃圾进行处理。
海洋处置法是指通过相应的物理、化学、生物手段对垃圾在海洋进行处置。
海洋处置法分为海洋倾倒法和远洋焚烧法两种。
前者是利用船舶、航空器、平台等载运工具,将固体废物投入距离和深度适宜的海洋区域,利用海洋的容量和自净能力处理固体废物的方法;
后者是利用焚烧船在远海对废物进行燃烧,再将燃烧残渣和冷凝液直接排入海洋的固体废物处置方法。
并不是所有的废物都可以采用海洋倾倒法进行处理,根据废物的成分、有害物质的含量以及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程度,可以将固体废物分为三类:
①禁止倾倒的废物,包括生物试剂、化学试剂、放射性废物、可能冲蚀海岸的永久性惰性漂浮物质等,如有机卤素、汞、铬及其化合物、原油、石油炼制品、漂浮油脂类物质等;
②严格控制,经特别许可后可以倾倒的废物,包括有机硅化合物、无机工艺废料、有机工艺废料、某些重金属元素及化合物等;
③前述两种物质以外的低毒和无毒废物也可以倾倒。
远洋焚烧主要应用于处理处置各种含氯的有机废物,特点是焚烧气体的净化工艺相对简单,焚烧气体冷凝后的残渣直接入海不会对海水中的氯平衡和酸度产生破坏。远洋焚烧要求焚烧温度应该在1250℃以上,燃烧效率在99.9%以上,不应有黑烟或者火焰蔓延。
随着人们对保护环境生态重要性认识的加深和总体环境意识的提高,海洋处置已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海洋处置已被国际公约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