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5:10
海洋考古学是调查、发掘和研究古代人类从事海洋活动之文化遗存的考古学分支学科。
海洋考古是一门新兴的考古学分支, 以前称水下考古、沉船考古, 其研究中心内容是海洋文化,考察对象是历史时期人类从事海洋活动的文化遗存, 包括沉入海洋的船只、器物、城市、港口、聚落与生产、生活遗址, 以及被人们作为圣地的水域中的祭品、海底墓葬, 乃至濒海地区人们从事海洋活动相关的宗教遗迹、信仰系统等等。正如英国海洋考古学家马克尔瑞所指出的: “ 海洋考古学就是人类在海上活动之物质文化遗存的科学研究。⋯⋯她涉及海洋文化的所有方面,不仅仅意味着船舶等航海技术的遗存。 ”
科学的海洋考古学产生的很晚,1944年,法国海军水下工作小组发明了自携式水下呼吸器(简称SCUBA ),即常规轻潜,为包括考古学在内的一切水下科学探索提供了最基本的保证。
1960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乔治?巴斯(George Bass )对土耳其格里多亚角(Cape Gelidonya)海域的古典时代沉船遗址进行调查、发掘,开创性地在水下实践了考古学方法,标志着水下考古技术的诞生。 此后,乔治·巴斯的海洋考古队一直坚持地中海海域青铜时代海洋沉船的水下考古。他于1973年成立了德克萨斯A&M大学航海考古研究所,兼任人类学系海洋考古专业主任,出版了权威的《水下考古》一书。英国成立了“航海考古学会”,也先后调查、发掘、打捞了大西洋海域的一系列古代沉船,该学会编辑出版《国际航海考古与水下探索杂志(前述IJNA)》,成为面向全世界的高水平的航海和水下考古学术交流平台。在亚太海域,英国考古学者吉米?格林(Jeremy Green)在澳洲、泰国、菲律宾海域以及我国东南沿海的工作最具影响,1973年以来的沉船考古工作已经达到20多处。
19世纪中叶以后,西方考古学家开始关注人类在陆地以外的活动空间所遗留的文化遗产、特别是海洋沉船的调查,不过由于天然局限和历史原因,成功的例子不多。20世纪60-70年代,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各国对文化遗产认识的提高,人们开始重视水下考古发现,人类海洋文化遗产的发掘与保护才有较大进展。考古学家在地中海,后来在印度、伊朗、秘鲁、墨西哥等国海域,在国际性海上交通港口和海域,不断发现沉船和人类航海活动的遗物,探测发掘曾经繁华的古代海港与海洋聚落遗址。虽然这些考古发现只揭开海洋文化遗产的极小部分,但具有陆地文化遗产不可替代的价值,而且这些开拓性的工作已经充分展示出水下考古的独特内涵和巨大潜力,越来越突显它在考古学中无可置疑的新贵地位。与海洋考古的先驱欧美相比,东亚海洋考古无疑存在很大差距。
中国的海洋考古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西沙群岛等海域进行海洋考古与文物调查,发现了一批从秦汉到清代的文物,对南海交通研究有很高价值。直到1974年,日本在北海道江差港内对江户时代末期的军舰开阳丸号进行调查,才告别海洋考古空白的历史。80年代以后,东亚海洋考古进展迅速,日本、韩国、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进行过多次颇具规模的沉船打捞与调查工作。中国水下考古工作者在广东台山川岛、福建连江定海湾、山东长山列岛、辽宁绥中三道岗、广东新会银洲湖等海域进行海底考古探察与发掘,打捞出一批宋、元、明时期的沉船及实物,标志着我国海洋考古工作的真正开始。据报道,从我国东南沿海至南中国海海域,不完全统计的从公元前后到20世纪的沉船超过2000艘。
我国沉船考古长期未能全面开展的主要原因是海洋考古技术的限制。1987年我国成立了“国家水下考古协调小组”,同年成立了中国历史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中心。1989-1990年,在青岛举办第一届海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班,标志着当代海洋考古方法传入我国。此后,在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先后开展了10多处宋元明清不同时期沉船遗址的水下调查和发掘,海洋考古已经成为中国考古学中最具活力的一个考古学术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