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1-01 10:41

海盐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单位简介

海盐县盐业有限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为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运销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

领导班子

姜洪法:嘉兴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嘉兴市盐业公司副经理兼海盐县盐业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江茂盛:海盐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海盐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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