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9 18:35
海盐葡萄外观注重串型,粒大串美,果色纯正;味道注重甜度适中、口感清香。
“阳光玫瑰”果穗圆柱形,穗重750克左右,果粒椭圆形,粒重14克左右,果皮黄绿色易剥,果肉细腻脆爽,味甜、有玫瑰香味。
“红地球”果穗圆锥形,穗重1000克左右、粒重15克左右,果粒圆球形,紫红色,果肉脆硬,酸甜可口。
“醉金香”果穗圆柱形,穗重800克左右、果粒倒卵圆形,粒重10克左右,黄绿色,果软汁多、香味浓郁。
“阳光玫瑰”“醉金香”总酸≤2.8克/千克,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4.5%;“红地球”总酸≤2.8克/千克,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2.5%。
2019年,海盐葡萄种植面积1393公顷,年产量3.78万吨,保护区面积5.85万公顷。
202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海盐葡萄”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海盐县地形似一个顶角朝南的等腰三角形,海拔平均在3~4米,整个地势从东南向西北倾斜,大致可分为三部分:南部为平原孤丘区,东部为平原海涂区,西部为平原水网区,葡萄主要种植在中、西部平原区,地势平坦、便于机械化协作,为葡萄种植提供了有利条件;海盐全县大部分为平原区,土壤受水热条件和干湿交替的影响,土层分化明显,土壤生态系统发育良好。pH值6.5~6.9,有机质含量3.6~4.8%。海盐葡萄历来有使用有机肥的传统,习惯用腐熟羊粪、修剪枝条及稻草还园,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丰富。硫、铜、锌、铁、锰、镁均属高等含量水平;土壤有效钙含量特别丰富,超过250毫克/千克。土壤特色使海盐葡萄口感清香纯正,有利于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积累,提高果实品质。
海盐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湿润,日照充足,雨量丰沛,因此种植的葡萄质地优良。海盐毗邻杭州湾,受海洋影响具有气温年较差小、冬暖夏凉和风力资源较丰富的海洋性气候。常年平均气温15.9℃,年平均雨量1189.7毫米,年无霜期约为240天,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920小时,利于海盐葡萄的多品种发展,能取得良好的品质。
海盐县林木覆盖率19.2%,城区绿化覆盖率44.82%。县内陆河渠纵横,河道密布,湖荡众多,河流水量丰富,具有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水网地区的典型特征,全县共有河道河浜3149条,总长1553.4千米,全县河道监测断面Ⅲ类以上水质达75%以上。充足的水源为葡萄的正常生长提供了保障,也是海盐葡萄粒大的原因。
海盐葡萄种植起源早。
南宋时期海盐人常棠撰写的镇志《澉水志四种》中就有葡萄种植的记载,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
明代胡震亨编著的《海盐县图经•第四卷•风俗卷》对葡萄种植也有明确记载。
20世纪80年代,海盐葡萄规模发展起步,并首先引进巨峰、白香蕉葡萄。
20世纪90年代,海盐开始引进藤稔葡萄,并形成了以阳光玫瑰为主,红地球、夏黑、醉金香、藤稔等多品种共同发展的形势。
2020年,海盐县实施“阳光玫瑰葡萄百万效益工程”项目,以10户阳光玫瑰葡萄规模主体(葡萄种植规模在3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为样板,通过技术指导、理论培训、实践操作、考察学习等方式实施阳光玫瑰葡萄精品种植技术,户均产值达百万元以上。
“海盐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海盐县武原、秦山、望海、西塘桥4个街道,沈荡、百步、于城、澉浦、通元5个镇的10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地理坐标为东经120°43′21″~121°02′55″,北纬30°21′47″~30°38′29″之间。
安全要求
海盐葡萄在生产、贮运、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农业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要求
按照“在清洁的土地上,采用清洁的生产技术,生产安全的产品”的理念和宗旨,选择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并具备有可持续性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产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品种范围
“红地球”、“醉金香”、“阳光玫瑰”等。
3、生产管理
3.1建园
选择地势平坦,阳光充足,土壤肥力较好,排灌方便,pH6.0~7.5的园地建园,污染源附近未经环境质量检测不宜建园。
3.2苗木
选用贝达、SO4等耐旱、耐涝和耐~12℃低温的嫁接苗,苗木符合《葡萄苗木》(NY469)质量标准。种植前用波美5度石硫合剂淋洗枝蔓。
3.3架式和密度
采用V形水平架或高宽垂架,以V形水平架为主。行距2.7~3.0米,水泥柱距4米,架柱离地面1.55米(高宽垂为1.45米)处两边缚两条铁丝,在1.7米(高宽垂为1.8米)处架2.2~2.4米(高宽垂为2.5米)横梁。横梁两边离柱20厘米、60厘米、100厘米处共拉6条铁丝。
3.4栽植搭架
地面平整,垄高30厘米,开好栽植沟,沟底铺一层秸秆覆土。开深度20厘米以上的排水沟,浅栽后浇水,铺黑色地膜。
3.5小苗管理
当年培育径粗0.5~1.0厘米,3~4条主蔓。新梢长至20厘米左右留一条新梢培育成主干,长至30厘米后及时竹竿引蔓上架,破除嫁接膜,主蔓6+6+6叶剪梢,主蔓副梢留1叶绝后摘心,10~15天一次,12月下旬~1月下旬覆膜前冬剪。
3.6结果树管理
3.6.1蔓、叶管理
1月封棚,4月初定梢,梢距16~18厘米等距离定梢。采用6+9叶摘心或6+4+5叶摘心模式。15叶左右分批摘心,顶端副梢强控,花序及以下副梢分批全抹除。花序以上留4条副梢2叶绝后摘心,副梢上发出副梢和15叶顶端发出副梢及时抹除。
3.6.2果穗管理
坐果后定穗,每米留果穗6~8穗,亩产量控制在1200~1750千克。 按照“重整花序,认真整穗,多次疏果”的栽培要求,及时整穗、疏果。根据不同品种特性,合理选择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
3.6.3施肥
施肥量随树龄逐年增加,10月下旬基肥施有机肥1~1.5吨,同时将肥料总量的40%通过穴、沟施或撒施旋耕,深翻入土,深度20厘米为宜,同时强化叶面肥,全年喷施叶面肥3~5次。
3.6.4土、水管理
结合施基肥局部深翻土一次。枝长20厘米时畦面铺黑~银灰双色反光膜保水,灭草。常清沟,畦比沟高20厘米。 扣棚后至萌芽期棚内保持高湿度,开花前严格控水,果实膨大期适当供水有利果实膨大。
3.6.5病虫害防治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采用农业、物理、生物防治手段进行防治,减少用药次数。重点做好绿盲蝽、灰霉病、穗轴褐枯病、白腐病、炭疽病等病虫害防治工作。
3.6.6果实采收
果实自然成熟且达到该品种应有的糖分和颜色分批采收、销售。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海盐葡萄地理标志的使用做如下规定: 1、在地域范围内的海盐葡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海盐葡萄”地理标志的,必须向海盐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2、“海盐葡萄”地理标志使用人,要严格按照“海盐葡萄”的产品要求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统一采用“海盐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海盐葡萄”地理标志持有人要加强对“海盐葡萄”地理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技术咨询与服务指导,对标志使用人的生产加工过程、产品质量等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实行动态管理。3、在“海盐葡萄”地理标志地域范围内的海盐葡萄生产经营者,未向海盐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不得使用“海盐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和登记证书,伪造和冒用“海盐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和登记证书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