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14:18
海运条款是保证性条款。主要是为了便于保险人控制危险,要求被保险人保证:被保险船舶不从事拖带或救助服务; 被保险船舶不与他船 (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 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靠拢和离开; 被保险船舶不以拆船为出售目的的意图航行。尽管条款规定了上述各项保证内容,但并不等于绝对不允许发生上述情况。只要被保险人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和所需加附的保险费,仍可以负责。
其主要目的是要求被保险船舶不能从事海上拖带或救助服务;不得与他船(非港口或沿海使用的小船)在海上直接装卸货物,包括驶近、停靠和离开;禁止被保险船舶从事为拆船或为拆船出售目的的航行。在此限制范围内,除非被保险人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承保条件及加付所需的保险费,或者对于为了拆船或为拆船而出售的航行另行投保航次保险时,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人的责任,保险人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