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5 09:13
海阳镇,隶属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地处休宁县中北部,东与万安镇接壤,南与陈霞乡、五城镇、商山镇为邻,西连齐云山镇和渭桥乡,北交蓝田镇,行政区域面积131.04平方千米。截至2024年1月,海阳镇人口为7万余人。
自唐天宝九年(750年),一直是休宁县治驻地。
明清至民初,海阳隶属忠孝乡。
1952年12月,恢复乡镇建制,海阳镇隶属城厢区。
1959年1月,改称海阳公社。
1961年,隶属新成立的海阳区公社。
1973年,改为县直属镇。
1985年,全县设6区7镇38乡,海阳镇为标准镇。
1992年3月,撤区并乡,川湖、新塘2乡并入海阳镇。
2004年11月,秀阳乡(含原首村乡)归并海阳镇。
2005年,海阳镇辖6个社区、22个行政村。
2008年,海阳镇调整为4个社区、17个行政村。
2011末,海阳镇辖4个社区、12个行政村:齐宁、玉宁、齐云东、齐云西、南街、北街、新塘、琅斯、万全、川湖、石人、盐铺、秀阳、钗坑、汪金桥、首村。
截至2024年1月,海阳镇辖7个社区、12个行政村:横江社区、齐宁社区、萝宁社区、东湖社区、玉宁社区、夹溪社区、枫林社区、北街村、南街村、新塘村、琅斯村、川湖村、盐甫村、万全村、石人村、钗坑村、首村、秀阳村、汪金桥村,镇人民政府驻夹溪路58号。
海阳镇地处休宁县中北部,东与万安镇接壤,南与陈霞乡、五城镇、商山镇为邻,西连齐云山镇和渭桥乡,北交蓝田镇,行政区域面积131.04平方千米。
海阳镇地处休屯盆地的横江河谷平原地带,地势狭长,南北高中间低,起伏较大。地形以丘陵为主,主要山脉有松萝山、金佛山、羊山尖等。
海阳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2℃,年平均降水量1613.7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931小时,无霜期年平均231天,降雪日年平均9天。
海阳镇主要河流西部有横江,由西向东横贯,境内河长7.5千米,流域面积21.6平方千米;南端有率水流经,境内河长6.2千米,流域面积18.6平方千米;北部有夹溪河(夹源水)自蓝田镇向南流入境内,于川湖汇入横江。汪溪河于梅田注入率水,河长10.6千米。
海阳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山体滑坡等。境内有柳州地质灾害点和秀阳村新兴组地质灾害点。
海阳镇境内已探明主要矿藏资源有石灰石。
2011年,海阳镇有耕地面积21030亩。
2011年末,海阳镇总人口50987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785人,城镇化率44.7%。另有流动人口2300人。总人口中,男性25855人,占50.7%;女性25132人;占49.3%;14岁以下7948人,占15.6%;15—64岁35239人,占69.1%;65岁以上7800人,占15.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2011年,人口出生率5.7‰,人口死亡率2.1‰,人口自然增长率3.6‰。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82.8人。
2017年末,海阳镇常住人口为58188人。
截至2019年末,海阳镇户籍人口为49359人。
截至2024年1月,海阳镇人口为7万余人。
2011年,海阳镇完成财政总收入20091万元。
2019年,海阳镇有工业企业108个,其中规模以上30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0个。
2020年,海阳镇完成财政收入2.5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亿元,招商引资完成3.5亿元。
2011年,海阳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3亿元。2011年,粮食总产量11875吨。2011年,茶园面积8160亩,菊花种植面积3615亩,桑园面积495亩。
海阳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66809头,家禽饲养量25.5万羽。
海阳镇形成以化工、茶叶、机械制造、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为主的工业体系。2011年,工业企业105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
2011年末,海阳镇有商业网点390个,职工135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8.5亿元,比上年增长14%;城乡贸易市场5个,年成交额5.5亿元。
2011年末,海阳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60148.5万元,比上年增长18.31%;各项贷款余额29695.6万元,比上年增长40.3%。
2011年末,海阳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1310人,专任教师54人;完全小学4所,在校生4280人,专任教师21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4600人,专任教师24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高级职业中学1所,在校生560人,专任教师49人。
2011年末,海阳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2个,文化专业户35个;各类图书室10个,藏书4.2万多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300人。
2011年末,海阳镇有体育场地17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50%。
2011年末,海阳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1个;病床500张。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9.5万人次。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3万人,参合率99%。
2011年,海阳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15户,人数958人,支出232.8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91户,人数705人,支出40.3万元;农村五保供养102人,支出17.5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8人次,支出7.4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96人,抚恤事业费支出62.1万元。
2011年,海阳镇有皖赣铁路、屯黄公路、休婺公路、慈张公路穿境而过。
海阳镇因镇区一直为休宁县治,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国民政府撤销联保设镇时便以休宁旧县名海阳命名。
海阳镇境内有溪头村三槐堂和海阳钟鼓楼、海阳古塔等文物保护单位。
海阳镇先后获得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全国重点镇、安徽省森林城镇、安徽省优秀旅游乡镇、黄山市征兵先进单位、黄山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县月潭水库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下辖的盐铺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横江社区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萝宁社区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万宁社区荣获“安徽省绿色社区”、齐宁社区荣获“安徽省科普示范社区”等荣誉称号,海阳籍“兵王”王忠心同志被授予“八一勋章”、全国“最美奋斗者”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