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修辞

更新时间:2021-11-25 17:15

消极修辞是陈望道用语。在《修辞学发凡》中提出。与“积极修辞”相对,是一种普遍使用的修辞法。其特点可概括为“抽象的、概念的”,其总纲是力求意义明白,容易明白,以明白为止境。在所表达的意义上,只“限于所说,而不含蓄或者混杂有别的意思”,“说事实常以自然的、社会的关系为常轨;说理论常以因明、逻辑的关系为常轨”。“惟恐意义的理解上有隔阂,对于因时代、因地域、因团体而生的差异,常常设法使它减除。又惟恐意义的理解上有困难,对于古怪新奇,及其他一切不寻常的说法,也常常设法求它减少。”在所用语言上,“须是质实的、平凡的,不是华丽的、奇特的”。为此,须遵守四条标准:意义明确、伦次通顺、词句平匀、安排稳密,前两条涉及内容,后两条涉及形式。

简介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划分修辞现象的两大分野之一,与“积极修辞”相对。这种修辞大体是抽象的,概念的;以明白﹑通顺﹑平匀﹑稳密等顾念事理的条件,作为修辞上必要的条项。也称“规范修辞”﹑“一般修辞”。陈先生有四种分类:内容上的意义明确和伦次通顺;形式上的词句平匀和安排稳密。

修辞两大手法之一,是以明确、通顺、平匀、稳密为标准的修辞方法。主要运用于科学语体、公文语体、诠释性文字和平时的商谈。

消极修辞同积极修辞是同时萌芽和发展的。消极修辞同积极修辞的不同特征和作用,早就在历史上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和争论。到了宋、金、元时代,李耆卿的《文章精义》、洪迈的《容斋随笔》、韩子苍的《陵阳室中语》、王若虚的《滹南遗老集》等著述,曾明确论及这两大修辞手法的分野问题。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对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的区别和联系,消极修辞的纲领和标准,都作了科学的论述。

具体要求

消极修辞的具体要求是:1.思想明确。说写者首先必须经过仔细观察、研究,对事物的性质、特征、内部联系、与其他事物的关系,以及发展变化等等,有明确、全面的认识。说写前理清思路,成竹在胸。明确说写目的、重点,及听读的对象。

2.词义明确。选择意义十分明确的词。力避模棱两可的词,对有歧义的词,应立加解释。在同一语境中,概念的内涵应保持一致。可用对概念加限制语的方式,缩小外延,明确词义。

3.语句通顺。句子要合乎语法的要求。精心选用虚词,词与词、短语与短语的关系要明确。句与句之间要连贯。

4.语言平稳。语言平实,力避怪词僻句。语言匀称,力避疏缺或驳杂。尤其要与内容、语境相贴切。

5.布局严谨。根据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规律性,合理安排说写顺序,从句群到段到篇,注意前后照应,过渡自然,文势贯通。

适用范围

消极修辞主要用于科学、公文和其他诠释性语言文字。因为这一类语言文字,无不以使人理会为目的,不允许有丝毫的模糊和歧解。因此都要从消极方面着眼进行修辞,以便把事理述说得清楚、明白。

其实,消极修辞不唯概念性文字所专用,也适用于一切语言。因为无论什么语言文字,都首先必须是准确的,然后才能谈及形象、生动等等。因此可以说,消极修辞是一种普遍使用的修辞方法,是积极修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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