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02:32
涉外企业是指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同外国企业、单位、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有经济联系的国内企业。包括外贸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外国企业合作生产、合作经营的企业和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等。
名词解释
中外合资公司,是指由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境内,同一个或几个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的法律特点集中表现为它是股权式,合营公司各方的所有投资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然后以此折合成股份,并计算出其在整个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即股权比例,再按股权比例分担企业的盈亏。
中外合作公司,是指由中外双方依法用书面合同规定合作条件,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的法律特点表现为合作各方的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收益或产品分配方式、比例,风险的承担,债务的分担,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以及合作公司终止时的财产归属等,都要在合同中明确加以规定。中外合作公司采用按双方协议规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契约式。
外资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外国公司及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其特征为: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入,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全部归外商掌握,公司的盈利、亏损全部由外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