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0 13:38
涉外税务审计是涉外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其雇员,以及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审计。
涉外税务审计的根本目的是: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监控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查处其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其税收管理和控制,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实施,服务改革开放,保护国家权益。
涉外税务审计是围绕纳税人生产经营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开展监管的,这些情况都是通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表、申报附列资料等纳税申报资料表现出来的。因此,涉外税务审计对象可以概括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行为及其可供查证的记录资料。
涉外税务审计的工作原则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即:对内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做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对外以事实为依据,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做到执法规范、定性准确、处罚适度。
涉外税务审计就其本身所具有的内在功能来讲,其职能主要有四项:
(一)监督。
监督是涉外税务审计最基本的职能,具体地说,就是税务机关的涉外管理部门在税收法律和法规的约束范围内,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和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进行监督,并通过审查,揭示其错弊,督促纳税人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使其经营行为和纳税行为做到合法、有效。
(二)评价。
评价就是通过审查验证,依据凿实的数据及资料,对纳税人财务核算成果是否真实合法、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是否依法履行进行评价。它是在监督的基础上,对纳税人取得的成就、存在的不足给予更深刻的揭示和说明,从而使纳税人能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纳税遵从度。
(三)鉴证。
鉴证是审计活动具有的一种共性职能,涉外税务审计也不例外。它是通过审核和查验,依审查的结果向纳税人出具查验证明。这种证明以书面形式公示出纳税人在财务核算和纳税行为上的真实结果,其内容和形式都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而具有法律效力。
(四)服务。
涉外税务审计的服务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其一,纳税人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真实、正确、可靠与否,将直接涉及国家、投资人甚至债权人的利益,通过涉外税务审计,揭示问题,规范行为,为纳税人在该做什么、如何做好上提供法律参照和规范。因此,从微观管理层面上讲,涉外税务审计本身就是一种服务。其二,通过涉外税务审计的介入,使得国家在国际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办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得以发现和归集,为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提供导向和思路,进而为国家宏观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看好中国的投资环境和优惠的税收政策,纷纷到中国投资办厂,国际资本的注入和外资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也给税收工作,特别是涉外税收工作带来了重大机遇,更提出了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挑战。
据统计,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已有300多家来华投资,在现有的15万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约有60%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这些企业有的业务量大、跨国交易多,不断利用我国税收政策上的不完善和管理上的漏洞,逃避国家税收,同时这些企业中很多财务管理水平相对也较高,如我市2005年度实施涉外税务审计的企业中有5户企业采用了不同种类的ERP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软件,传统的税务检查已很难全面、有效地对其实施税务管理和提供服务。
因此,当前形势下既要保证优越的投资环境来吸引投资,又要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涉外税务的税务审计就显得非常的必要。
通过近两年我市《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应用情况来看,实施涉外税务审计的作用是显著的。主要表现在:
(一)提升了涉外税收管理水平。
首先,实施涉外税务审计需要收集企业各类信息资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纳税情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等等,与日常税收管理中收集的企业信息互补,为精细化税收管理提供了翔实、完整的纳税人信息。
其次,随着企业管理模式的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过去依赖税务人员个人经验,从账本到凭证,运用“逆查法”或“顺查法”等传统方法的税务审计方式必将被淘汰,而将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分析性复核方法和审计抽样方法等现代审计方法引用到税务审计中,提高了税务人员的税务审计和税务管理水平,符合科学化税收管理的要求。
最后,通过涉外税务审计,发现税务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利于税务机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如,2004年我们通过对10 户企业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发现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对涉外税收知识了解不是很全面,未能做到应报税务机关备案的材料完全报送,在2005年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时,加强了对企业财务人员涉外税收业务知识的培训,完善了纳税人涉税材料备案制度。
(二)规范了涉外税收执法行为。
涉外税务审计既是一种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一种税收执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从审计流程、审计方法、项目审计内容、主要税种审计程序、审计的基本要求等方面均做了具体规定,使涉外税务审计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的道路,解决了过去税务审计存在的工作随意性大、质量差、缺乏统一标准和约束力不强以及缺乏工作证据等缺陷,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表现在:
1、程序规范。《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对审计的执法程序和各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均有具体规定,避免了随意审计。如,实施现场审计必须提前三天下达《涉外税务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理后应先下达《初审意见通知书》告知企业,听取企业意见以及对会计报表五大类29个项目的审计程序等等。
2、资料完整。《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列示了各类工作底稿的基本格式,一方面便于审计人员的使用,统一了资料的填写,保证了资料的完整;一方面也利于通过对审计人员工作底稿的制作情况,跟踪、监督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质量和执法情况。
3、证据充分。《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税务审计证据做了具体的要求,包括证据的种类、证据的质量和取证的方法等,防止因执法取证上的缺陷而使工作被动。
通过近两年的涉外税务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的执法意识增强了,执法水平提高了。
(三)实现了深层次的纳税服务。
涉外税务审计的另一个作用就是,通过分析企业业务流程,查找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漏洞,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查找企业潜在的税务问题,提出税务预警,它是一种变被动的服务为主动的服务。如,2004年和2005年我局对20户企业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共向被审计的企业提出了完善经营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0条,受到了企业的重视和好评,有的企业在审计人员按照审计程序对其内控制度测试时,感觉到测试的内容对其企业的经营管理帮助很大,从而对涉外税务审计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认为涉外税务审计是帮企业找问题,是一种主动的服务和深层次的服务。
(四)堵塞了涉外税收征管漏洞。
涉外税务审计不仅查找企业经营管理问题,而且也查找税务机关管理上的问题,它是一种管理型的审计,目的就是通过审计查找到税务管理上的漏洞,从而改进和完善税务管理,堵塞漏洞,如我局在2005年对4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计中发现,有的企业将销售不同类型的房屋均按低利润率预缴所得税,结果造成了少征预缴所得税,就此,采取措施加强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的税务管理。
同时,通过涉外税务审计,对企业的涉税违章行为进行处理,有效地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2004年和2005年我局共对20户企业实施了审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或调减亏损)1350万元,补缴增值税27万元,补缴所得税145万元。
1.对中国的税收制度了解不够深入。涉外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往往是有纳税意识,而无中国税制的背景知识,财务人员因为偏向年轻化,在经验不足,尤其是对在中国这种信息渠道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获取信息的能力不足,导致极易出现漏税的现象。
2.涉外企业,源于自身相对中国本土企业在各方自的优越感,使得它们固步自封,不愿“低就”,使自己的财务程序,制度及财务软件不适应税务部门的要求,由于内部控制制度造成其结果与中国税法相悖的案例屡见不鲜。
3.少数涉外企业,以投机为目的,妄图利用中国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达到损国家之大公,肥一己之小私的目的,它们谙熟中国的税法,借堂皇的先进制度作外衣,以无知无畏的态度,以偷税为目的进行周密的税收策划。外资企业往往是在内部控制这一环节上,就已出现了与税法相悖离的问题,其后续的结果,反而在账面上不易反映出来,更容易为税务管理人员所忽视。
1.税收体制不健全,纳税主体依法纳税观念不强
国家审计署发布的2004年第四号审计结果公报,在被调查的788家企业中,部分地方政府出资兴办的企业,不报、迟缴和少纳税情况严重。被调查的35个市(地)中,19个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越权减免税问题,46家(占5.83%)企业享受着地方政府越权批准的各类减免税政策。有专家认为,偷税逃税说到底是体制问题。按照目前税收征管惯例,每年的征税指标分别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制定,依据主要是当地前一年的征税基数及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但从税务管理角度来说上年数据应该只能作为统计用,而不能作为计划用征税指标的设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正是由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不到位,利益机制当中计划与考核联系过于紧密,导致了目前的征税现状仍然处于计划纳税,而非“依法纳税”。
2.涉外税务审计实施主体不统一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征、管、查”三位一体的税收管理模式,其中“查”,即税务检查。我国税务机关设立了专门的稽查局,负责税务检查工作。在涉外税务审计过程中,由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中都没有对涉外税务审计的范围做出明确的规定,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的由税务管理部门负责,有的由稽查局负责,造成各地实施主体不一致,全国也没有形成规范统一的管理体系,从而导致税务管理体制出现漏洞,在涉外税务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上也严重不足。
3.涉外税务信息分散。分析困难
我国自1994年以来,实行的是国税、地税信息分别报送、系统分开管理的模式,这就造成企业税务信息分散,搜集、分析税务信息的成本相当高。由于税务信息不完备,使得审计人员在案头准备阶段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搜集整理纳税人信息,尤其是涉外企业,其经营规模一般很大,牵涉到的关联方关系较为复杂,信息的搜集更为繁杂,从而大大降低了审计效率。
4.涉外税务审计人员业务技术欠缺,审计技术单一
在涉外税务审计实施过程中,除了传统的查账手段以外,审计人员还需要运用分析性复核、内部控制测试、抽样审计等技术,这些审计技术都需要审计人员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而我国的税务人员由于知识局限及受传统税务稽查的束缚,对这些审计技术的理解和运用或者不懂,或者仅仅浮于表面,难以根据有关资料对被审计单位在税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出全面的深层次分析,直接影响了审计的质量。
1.完善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加强法制建设
税务管理部门应当改变每年税收指标制定的标准和考核办法,不应将上年的税收情况作为下年税收的重要考核指标。应当在加强税务审计的基础上,将审计结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对查出的问题,除了追究纳税人的责任以外,还应当追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同时,要对纳税人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促使其严格遵守税收法律,这样既提高了税法的权威性,又为涉外税务审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重新明确涉外税务审计的地位和职能作用
我们现行的涉外税务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理解的目的仍然是以防止与查找弊端和错误为主。审计最主要的目的是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堵塞涉外税收征管的漏洞,也就出现了以稽查的终结程序代替审计终结程序的状况。但我们认为,涉外税务审计同样应体现现代审计的三大职能,即经济监督、评价与鉴证。经济监督职能是指通过审计,监察和督促被审单位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济活动,履行法律义务。经济评价职能是指通过审核检查,对被审单位的经济活动及现状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提出审计建议。经济鉴证职能是指审计单位通过审核检查确定其实际情况后,对被审单位以审计情况作出鉴定,并通过出具审计报告的形式,向报告的使用者证明,被查单位以审计项目信息的真实性与公允性。
3. 充分运用有效的审计技术
社会指标体系是一种科学的设计,它以统计数据为主,用以衡测社会体系某方面全部或部分事项,与过去变化及未来的趋势。我们在税务审计中所需要的税收指标,是社会指标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以集合性的统计资料来反映某一类企业的涉税事项的总体状况。税收指标体系的建立,对于涉外税务审计的有效实施有着重大的意义。
4.推广涉外税务审计的经验,注重涉外税务审计的信息化平台建设
涉外企业具有较为先进的战略管理理念、复杂的跨国交易事项、较为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较为完备的信息管理系统,涉外企业的这些特点,要求我们在税务审计中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涉外税务审计的效率和质量。而传统的涉外税务审计都是使用手工翻阅凭证、账簿等,与涉外企业高度的会计信息化极不相称。因此,各级税务局应在理论和实践上探索涉外税务审计的信息化建设,以提高涉外税务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5.改进税务审计模式
我国税务审计应该注重现代先进审计技术的运用。审计技术的发展经历了账表导向审计、系统导向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三个阶段,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一种先进的审计技术它主要从企业的战略分析着手,通过“经营风险透视——业绩评价——会计报表剩余风险分析——实质性测试的时间、范围和性质的确定”的思路,将被审计客户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与企业经营风险分析紧密结合起来。这种全新模式要求独立审计师从更开阔的视角发现被审计客户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行为,其最大的功效在于可以大大提高独立审计师发现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