涝灾

更新时间:2022-01-17 11:03

涝灾是长期阴雨或暴雨后,在地势低洼、地形闭塞的地区,由于地表积水,地面径流不能及时排除,农田积水超过作物耐淹能力,造成农业减产的灾害。造成农作物减产的原因是,积水深度过大,时间过长,使土壤中的空气相继排出,造成作物根部氧气不足,根系部呼吸困难,并产生乙醇等有毒有害物质,从而影响作物生长,甚至造成作物死亡。

涝灾分类

洪涝:洪涝灾害可分为洪水、涝害、内涝。

洪水:大雨、暴雨引起山洪暴发、河水泛滥、淹没农田、毁坏庄稼、农业设施等。

涝害:雨水过多或过于集中,淹没农田,造成庄稼减产或绝收的灾害现象。

内涝:洪水、涝害过后排水不良,或雨频或返浆水使土壤中水分长期处于饱和状态(地表或少有积水),造成庄稼减产或绝收的灾害。

洪涝灾害:主要发生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中下游地区。

洪涝灾害:四季都可能发生。

春涝:主要发生在华南、长江中下游、沿海地区。

夏涝:夏涝是我国的主要涝害,主要发生在长江流域、东南沿海、黄淮平原。

秋涝:多为台风雨造成,主要发生在东南沿海和华南。

引洪涝的危害

洪涝自古以来,洪涝灾害一直是困扰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灾害。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页就是劳动人民和洪水斗争的光辉画卷--大禹大禹治水。时至今日,洪涝依然是对人类影响最大的灾害。我国长江连年洪灾给中下游地区带来极大的损失,严重损害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洪涝灾害的成因、类型、特点和防治对策尤为重要。

每年2月中旬前后,历来是长江中下游水位最低之际。长江委水文局总工程师程海云介绍,三峡工程自2月初加大了下泄流量,在入库流量仅3000多立方米每秒的情况下,持续保持了4000多立方米每秒的下泄流量。连日来,三峡水库累计为长江中下游补水15亿立方米。加上2月长江中游的洞庭湖、鄱阳湖流域降雨的逐步增多,使长江中下游因枯水造成的多种不利影响提前得到缓解。

长江委水文局实测数据表明,长江上中游交界处的宜昌、中游的沙市和武汉,以及中下游交界处的大通水文站,这四大水文站的水位比年度最低水位分别高出0.2-1.6米,表明长江中下游已步出水情特枯、航运及沿江居民生产生活用水最困难的境地。

“如果没有三峡工程,长江中下游遇到目前的特枯水情就会更严重。”长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金兴平说,三峡工程2001年蓄水至156米后,共拦蓄上游来水110亿立方米,这已成为目前枯水时节的宝贵资源,使三峡工程具备了发挥综合效益的“筹码”。 (据新华社)2002年,长江中游局部地区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通过充分发挥水利工程作用,加强预测预报,科学调度,有效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2003年,汉江流域发生较大秋汛,通过对丹江口水库的精细调度,避免了杜家台分洪区的启用,同时进行了洪水资源化的有益尝试,保证了丹江口水库的安全及汛后满蓄,实现了上下双赢。

2004年,在确保三峡水库和下游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适时提高三峡水库运行水位,充分发挥三峡水库的调蓄作用和长江中下游河道的行洪能力,既保证了三峡水库的正常发电,又缓解了长江中下游宜昌至石首的防汛压力。

2005年,汉江流域发生1983年以来的最大秋汛,依托现代化的水雨情信息和决策支持系统科学调度,保证了丹江口水库不超蓄、汉江中下游干流主要站最高洪水位不超保证水位,适时利用杜家台洪道分流清除行洪障碍,实现了汉江防汛三赢。

2010年,暴雨洪涝灾害过程已造成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1省(自治区、直辖市)4404.5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66人(含雷击致死),失踪19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476.4千公顷;倒塌房屋31.2万间,损坏房屋76万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45.7亿元。其中,福建、江西、贵州、湖南、广西受灾较为严重。

洪涝的成因

洪涝灾害具有双重属性,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经济经济属性。它的形成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第一,自然条件:洪水是形成洪水灾害的直接原因。只有当洪水自然变异强度达到一定标准,才可能出现灾害。主要影响因素有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地形地势。第二,社会经济条件:只有当洪水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方才能成灾。受洪水威胁最大的地区往往是江河中下游地区,而中下游地区因其水源丰富、土地平坦又常常是经济发达地区。

洪涝的类型

洪涝可分为河流洪水.湖泊湖泊洪水和风暴洪水等。其中河流洪水依照成因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暴雨洪水、山洪、融雪洪水、冰凌洪水和溃坝洪水。影响最大、最常见的洪涝是河流洪水,尤其是流域内长时间暴雨造成河流水位居高不下而引发堤坝决口,对地区发展损害最大,甚至会造成大量人口死亡。

洪涝的特点

从洪涝灾害的发生机制来看,洪涝具有明显的季节季节性、区域性和可重复性。如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洪涝几乎全部都发生在夏季,并且成因也基本上相同,而在黄河流域则有不同的特点。

同时,洪涝灾害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和普遍性。洪涝灾害不仅对社会有害,甚至能够严重危害相邻流域,造成水系变迁。并且,在不同地区均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包括山区、滨海、河流入海口海口、河流中下游以及冰川周边地区等。

但是,洪涝仍具有可防御性。人类不可能彻底根治洪水灾害,但通过各种努力,可以尽可能地缩小灾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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