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28 10:30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前身为淄博地区地方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张店区联通路308号。管辖范围与淄博市行政区域相同。全院有干警26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246人,占总人数92.1%,其中硕士61人。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前身为淄博地区地方法院。法院综合审判楼坐落于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管辖范围与淄博市行政区域相同,下辖9个基层法院,27处人民法庭,55处法官便民工作站,中院现有干警267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246人,占总人数92.1%,其中硕士61人。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信访局、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室(司法巡查工作办公室)、法警支队、财务处、司法技术和装备管理局等共计20个部门,以及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司法技术鉴定中心。
近年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着眼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能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一年一个主题,持续开展以打造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机关为目标,加强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为基点,即“一个目标、两个基点”为主架构的“公信法院”创建活动。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完善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重点企业联系人等工作机制,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破解发展难题;创新审判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字化管理平台,定期研判审执运行态势,强化结案均衡度考核,促进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坚持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依托,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手机APP、电脑触摸屏、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完善领导班子工作补位、院庭长开示范庭、青年干警导师、业务带头人等工作机制,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做精机关、做大法庭”,持续推进三型法庭建设,在偏远乡镇设置55处法官便民工作站,推行诉讼风险“五笔账”、巡回审判、集市无假日工作制等做法,努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其中,规范化量刑、审判管理、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涉案资产评估拍卖改革、三型法庭、法官便民工作站、诉讼风险评估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相关经验做法被上级总结推广。
近年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各个工作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最高法院、省、市领导同志先后百余次作出批示,给予肯定鼓励;创建“公信法院”的经验做法被省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推广。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3次,集体二等功5次,集体三等功9次;荣获全国第二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三零”竞赛活动优秀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等数十项全国、省市级荣誉称号。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石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