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0 22:50
1958年,群众艺术馆的馆址在博山北亭子,编制13人。
1960年3月编制增至20人。
1964年后,曾改名淄博市文化馆“工农兵文化宣传站 。
1973年11月馆址迁至张店。
1980年 4月更名为“淄博市群众艺术馆”。
1988年11月被确定为副县级单位。
1989年定编制为45人。
2016年更名为“淄博市文化馆”。
其主要工作职能是对全市群众文艺创作、艺术培训、组织示范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挖掘整理我市民间文化遗产,组织指导群众文艺团队,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大型公益文化活动,是我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单位。并对全市五区三县及开发区的区县级文化馆和全市乡镇、街道文化站(文化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艺术馆内设中层机构有:办公室、文艺部、少儿部、美术摄影部、教学部 5个部门。
馆舍面积4800平方米。馆内设有多功能厅、舞蹈排练厅、 教学室、琴房等活动室。全馆共有在编职工 43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12人,是一支涵盖音乐、戏剧、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的专业群众文化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