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1 08:23
淖毛湖镇,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地处县境北部,东北与蒙古国交界,南接苇子峡乡,西南与盐池乡、前山哈萨克族乡相邻,西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接壤。区域面积7701.23平方千米。2018年,户籍人口4787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该处是伊吾设置局属下的六个行政村之一。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5月),实行保甲制后,该地为一个保,保公所驻吾依来。
1950年,成立区人民政府。
1952年,又增设移民村。
1954年春,苇子峡划归该区管辖,同年10月撤区为乡。
1958年,成立淖毛湖公社。公社管委会驻民光队。
1961年,苇子峡大队升格为公社后由该公社分出。
1969年,成立淖毛湖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撤销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淖毛湖公社管委会。
1984年6月9日,恢复乡建制建立淖毛湖乡。
2001年9月26日批准撤乡建镇。
2011年末,淖毛湖镇辖1个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坎、西坎新、新建、团结、苍吐尔、吾依来、英买里、民光、民光新、克尔赛10个村民委员会。
截至2019年10月,淖毛湖镇下辖淖毛湖镇中心社区、淖毛湖镇工业园区社区2个社区;克尔赛村、西坎尔村、西坎尔新村、团结村、新建村、吾依来村、仓吐尔村、英买里村、民光村、民光新村、淖毛湖开发区一村、淖毛湖开发区二村、淖毛湖开发区三村13个行政村。
淖毛湖镇地处县境北部,东北与蒙古国交界,南接苇子峡乡,西南与盐池乡、前山哈萨克族乡相邻,西与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接壤。区域面积7701.23平方千米。
淖毛湖镇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冲积扇平原,开阔平坦,北倾为山区,境内最高海拔1425米,最低海拔260米。乡政府驻地海拔高程460米。
淖毛湖镇属大陆性干旱气候,其特点是光照充足、降水稀少、炎热干燥、昼夜温差大。多年平均气温9.8摄氏度。极端最低气温-31.2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45摄氏度。无霜期年平均18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为3326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1.6毫米。
淖毛湖镇水资源主要来源于天山东段冰雪融水和地下水经伊吾河由淖毛湖干渠输入灌区,年均引水量为0.596亿立方米,现仅利用1700万立方米,淖毛湖地下水深6米左右,储量0.3亿立方米。
2011年末,淖毛湖镇辖区户籍总人口6330人。
2017年,淖毛湖镇常住人口7226人。
2018年,淖毛湖镇户籍人口4787人。
2011年,淖毛湖镇有耕地面积4万亩,人均6.3亩,农业总产值5936万元,比上年增长17.9%。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生产粮食2308.5吨,人均364.7千克,其中小麦665.1吨,玉米1640.3吨,其他杂粮3.1吨。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哈密瓜等,棉花种植面积190亩,产量38吨,哈密瓜种植面积31083.1亩,产量66613.6吨。畜牧业以饲养牲畜、土鸡为主,牲畜年末存栏2万头(只);发展土鸡养殖1.5万羽,生产肉类402吨;农民人均纯收入10386元,比上年增长42.2%。
2011年,淖毛湖镇有工业企业17家,职工5940人,工业以煤电、煤化工、煤炭开采为主,工业总产值达到5.6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0%。商业网点230个,职工1482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256万元,比上年增长297%,财政总收入2700万元。
2011年末,淖毛湖镇有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2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各类存款余额2.2亿元,比上年增长49.6%;各项贷款余额0.2亿元,比上年增长75.5%。
2018年,淖毛湖镇有工业企业20家,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个。
2021年4月28日,入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2011年,淖毛湖镇有公路交通线路3条。其中淖柳路(淖毛湖一甘肃省酒泉市柳沟镇),属于省级道路;伊淖路(淖毛湖—伊吾县城)、牛东路(淖毛湖一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属于县级道路。建有淖毛湖镇客运站1个,客运路线主要有淖毛湖一哈密市、淖毛湖一巴里坤县、淖毛湖一乌鲁木齐市。
2011年末,淖毛湖镇有文化站1个,文体广电服务中心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0个,农家书屋5家,藏书3万余册。文化站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1名。开展各种文体活动50场次,组织科技、法律、劳务输出方面培训班11场次,参与群众7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400余册,宣传单600多份。
2011年末,淖毛湖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360人,专职教师35人;镇九年制学校1所,在校生73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教育经费支出761万元,占镇财政总支出20.41%。
2011年末,淖毛湖镇有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5个;病床30张;固定资产总值217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6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8000人次。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7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8%。
2011年,淖毛湖镇有城镇低保户数30户、人数47人,支出低保金121882元,月人均216元。医疗救助5人,共支出4985元,比上年增长36%。农村低保户数134户、人数141人,支出低保金153552元,月人均91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780元,比上年增长30%。发放60岁以上老年人乘车补贴275人;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费17人;各类优抚对象3人;农村五保户9户。社会收养机构1个,床位100张,收养40人。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2个。分散供养五保对象9人,年供养标准5003元,全年发放供养经费45027元。就业再就业223人,劳动权益保障纠纷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