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00:22
淡溪镇,隶属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地处乐清市中部偏西,东与虹桥镇毗连,东南与石帆街道接壤,南邻乐成街道,西接永嘉县东城街道、沙头镇,北与芙蓉镇相邻,东北再接虹桥镇,行政区域面积85.44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淡溪镇户籍人口为46403人。
清时,分属永康乡、石帆乡、瑞应乡。
民国元年(1912年),称淡溪乡和湖边镇。
1949年,改称淡溪乡和溪港乡。
1956年,溪港乡、四都乡及岭外乡部分村庄并入淡溪乡。
1958年,称淡溪管理区和湖边管理区。
1961年,设立淡溪公社。
1982年11月,划出硐垟公社。
1984年3月,复称淡溪乡。
1992年5月,硐垟乡并入。
1997年12月,设立淡溪镇。
2011年5月,四都乡并入淡溪镇。
截至2021年10月,淡溪镇辖1个社区、23个行政村:湖边社区、马岙村、西林村、龙川村、黄塘村、茅垟村、长青村、石龙头村、兴城村、硐垟村、赤岩坑村、埭头村、杨川村、梅溪村、丁岙村、梅岙村、柏岩村、樟岙村、陈坦村、垟岙村、双尖凤村、玛瑙村、虹淡村、虹源村,镇人民政府驻富康西路1号。
淡溪镇地处乐清市中部偏西,东与虹桥镇毗连,东南与石帆街道接壤,南邻乐成街道,西接永嘉县东城街道、沙头镇,北与芙蓉镇相邻,东北再接虹桥镇,行政区域面积85.44平方千米。
截至2018年末,淡溪镇户籍人口4.80万,外来人口1.50万人。
截至2019年末,淡溪镇户籍人口为46403人。
2016年,淡溪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07亿元,实现规上工业产值13.85亿元,同比增长9.07%;规上工业增加值3.27亿元,同比增长8.1%;限上批零住餐销售额4274万元,同比增长37.3%,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36万元,同比增长37.7%;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7亿元和市外房地产任务2.22亿元。
2018年,淡溪镇完成限上固定资产投资5.86亿元;实现规上工业产值13.44亿元,同比增长10.20%;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2.98亿元,同比增长11.10%;完成规下工业总产值5.14亿元,同比上升22%;“小升规”企业6家;完成限上批零住餐销售额4568.50万元,同比增长21.50%;积极招商引资,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个。全镇有专业合作社66家、家庭农场26家,有石斛种植园区面积1800余亩,杨梅采摘面积5300余亩。
2019年,淡溪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3亿元、规上工业产值14.9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3.3亿元(累计增速6.7%)、限上批零住餐0.61亿元(同比增长33.2%)。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辖区内有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6家。
2018年,淡溪镇新增茅垟等6处村文化礼堂。
2019年,淡溪镇开展乡镇(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建成中心面积650平方米,床位10张;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残疾人之家即将投入运行;建设扶贫项目8个,总投资240万元,补助资金201万元。
2018年,淡溪镇全面落实农村“低保” “特困人员”、重点优抚等人员资金发放,发放救助补助金640万元,其中特困人员发放金额47万元。有效推动优抚工作,切实解决优抚人员临时困难,全年发放重点优抚医疗救助、临时困难、低保人员医疗救助111万元。开展残疾人调查,帮助符合条件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两补,全年残疾人两补发放金额130.30万元。落实水库移民专项资金补助527.70万元。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全年低保、居家安养、医养结合、救灾慰问力度不断加大,全镇医保参保率95%。
2019年,淡溪镇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重点优抚”等人员资金发放。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保、居家安养、医养结合、救灾慰问力度,全镇医保参保率95%。
2018年,淡溪镇清理沿街外墙广告300余处,道路“白改黑”9720平方米,完成人行道绿化提升6千米,架设空调外罩200个,粉刷5.90万平方米可视建筑,新增绿化面积3.50万平方米,完成“上改下”3.70千米,梳理架空线缆80余千米,完成入户线整治1550户。
淡溪镇境内铁路甬台温线经过。
淡溪镇因原淡溪乡得名。
2021年4月,淡溪镇入选2021年度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