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8-16 10:00

深圳大学图书馆是一所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图书馆,由图书馆、学科分馆和专业资料室共同组成深圳大学图书馆系统,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和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文献支撑服务。

发展历史

1983年,深圳大学借用原宝安县政府的几间小平房作为筹建办公室和临时校舍,图书馆就设在其中的一间平房里;9月,深圳大学临时图书馆也随即建立起来。

1984年8月,粤海校区首期工程中的教学楼建成启用,深圳大学图书馆也当即随学校迁往教学楼A座的三层,面积约2000多平方米;同年,深圳大学图书馆第一届班子明确提出以计算机管理为中心的建馆目标。

1985年,深圳大学图书馆在中国国内率先自主研发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SULCMIS)。

1986年,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图书馆北馆(汇典楼)建成,建筑面积为23441平方米,首创了统一柱网、统一层高、藏阅一体的大开间全开架的馆舍布局;同年,深圳大学率先实现电脑借还书管理

1987年,全馆业务工作实现自动化管理。

1996年,在1994年推出SULCMIS第2版后,又“率先开始实现省内高校广域网联机编目和书目共享”。

1997年,基于互联网和图形界面的SULCMIS第3版把图书馆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带上了新的高度。

2007年12月,深圳大学粤海校区图书馆南馆(汇智楼)建成,建筑面积为24544平方米,可以提供约2000个座位。

2009年5月,深圳大学图书馆南馆全面投入使用,文理分科的馆藏布局正式成型。

2010年,深圳大学图书馆承担了电子资源管理系统开发、全国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DRAA)门户建设以及新一代图书馆开放平台研制等工作。

2015年12月,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依托深圳大学图书馆建立深圳技术中心。

2017年,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图书馆(一期)投入使用。作为丽湖校区图书馆建设的过渡工程,开始在医学部综合楼一至二层为丽湖校区各个学院的师生提供服务。

2018年6月,深圳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成立。

2019年,深圳大学图书馆成立了一国两制法律文献特藏室。

2020年7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遴选,深圳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成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020-2025)”。

2022年10月15日,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启用。

馆藏实力

馆藏资源

截至2023年12月底,深圳大学图书馆拥有印刷型图书461.37万余册,订阅2024年度报刊2,241种。

截至2023年12月底,深圳大学图书馆拥有电子资源数据库225种,含电子图书349.37万余册,全文电子期刊13万种;镜像和自建的数字资源存贮量达到185.57TB。

中文资源:中国学术期刊(中国知网CNKI)、京东读书专业版(汇云书舍电子图书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全文库、中文期刊服务平台(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读秀学术搜索(深圳文献港相关资源)、百度文库(高校版)、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司法案例、法律法规、专题参考、英文译本、司法考试备考、律所实务)、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广益多媒体外语学习平台、incoPat全球科技分析运营平台(旗舰版)、NoteExpress参考文献管理与检索系统、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外文资源: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科学引文索引,SCIE)、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JCR(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中科院期刊分区表)、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基本科学指标,ESI)、Engineering Village平台(Ei Compendex)、IEEE Electronic Library(IEL)(IEEE电子图书馆)、PQDT学位论文全文库(PQDT全文选购平台)、Derwent Innovations Index(德温特专利情报数据库,DII)、ENDNOTE文献管理单机版

支撑保障

深圳大学图书馆由图书馆、学科分馆和专业资料室共同组成深圳大学图书馆系统,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和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文献支撑服务。

深圳大学图书馆提供WIFI、充电、选座、自助借还、图书消毒、自助存包等设施和服务,设有电子阅览室、研讨间、多功能厅、会议室等各种空间,可满足书刊借阅、小组研讨、大型报告、文化展览以及读者培训、休闲社交等多种需求。

深圳大学图书馆已逐步建立起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具有特色的文献资源体系,同时积极参与全中国、省、市三级文献共建共享工程,通过文献传递服务,为师生获取全国各大高校、科学院及重要省市图书馆的馆藏文献。

2020年以来,深圳大学图书馆在智慧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应用电子标签、盘点机器人、取阅检测系统等技术,提升图书管理的智能化。研讨间配置智慧电子屏、纳米墙等设施,增强读者交流的互动性。2022年10月,在中央图书馆建成智能立体书库,开始投入使用。

组织体系

截至2024年3月,深圳大学图书馆下设11个职能部门;据2024年6月图书馆官网数据,深圳大学图书馆下设15个学科分馆/学院资料室。

研究开发

研究成果

截至2024年2月,深圳大学图书馆自2010年以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2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3项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软科学项目1项、省知识产权局项目3项、省教育厅项目1项,编写图书情报专业著作4部。

1985年在中国国内率先自主研发图书馆计算机管理集成系统(SULCMIS),于1987年12月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专家鉴定,相关成果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989年)、广东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991年)和深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992年)。

关于网络知识组织系统的构建及共建共享服务方面的研究居于中国国内领先水平,获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20年,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1年)和深圳市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2年)。

课程建设

科技信息素养教程(Scientific Information Literacy Tutorial)系统地介绍了各类科技信息资源,阐述了信息检索技术与方法、科技信息资源评价与利用、学术论文的写作。通过学习,能够满足大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等各个方面的信息需求,提高大学生的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

社科信息素养教程(Social Scientific Information Literacy Tutorial)系统地介绍了各类社科信息资源,阐述了信息检索技术与方法、社科信息资源评价与利用、学术论文的写作。通过学习,能够满足大学生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等各个方面的信息需求,提高大学生的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

学术活动

2023年5月18日,由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管理中心和高校图书馆数字资源采购联盟(DRAA)主办、深圳大学图书馆承办的“数字学术服务创新与发展研讨会暨CALIS第二十一届引进数据库培训周”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开幕,同时举行深圳大学图书馆成立40周年馆庆活动。

荣誉表彰

2011年、2013年,深圳大学图书馆两次获中国图书馆学会授予的“全民阅读先进单位”称号。

2020年10月,深圳大学图书馆获评中国图书馆学会“全民阅读示范基地”。

2022年10月,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创新与情报信息素养科普基地获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认定为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深圳大学图书馆馆徽为圆形,背景采用荔枝红作为标准色,内部是汇典楼作为图书馆的主要建筑,下方为图书馆的中文名称,其中图书馆名前名称由原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江泽民题写的校名,外环为图书馆外文名和图书馆成立年份1983。

文化活动

截至2024年2月,深圳大学图书馆先后以“4·23世界图书与版权日”、毕业季、迎新季、深圳读书月为线索开展书香四季活动,并举办荔园读书节。

现任领导

读者服务

读者指南

读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使用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有效证件。学校图书馆读者证是开通了图书馆功能的校园卡。粤海校区图书馆北馆办证处、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负责办理校园卡图书馆功能的相关事务。

开通图书馆功能

1、集中办理:对计划内招生的新生(研究生、本科生),按照名单集中办理。

2、统一办理:对校内单位的一批人员(如培训班等),按照相关资料和名单统一办理。

3、个别办理:校内人员由读者携带校园卡和相关资料(见下表)到图书馆个别办理,或提交相关资料及信息发送邮件办理。

所需资料:根据读者类型和功能权限,所需资料见下表。

办理时限:

集中办理和统一办理:2-3个工作日;

个别办理:在资料齐全时,当场办结;

临时读者:在门卫处登记。

延期

校园卡具有有效期,超出有效期则自动失效。如需延期使用,请联系校园卡中心或访问(校园卡电子服务平台)。

校园卡的图书馆功能也具有有效期,超出有效期自动失效。如需延期使用,请提供所属单位(学院、部、所等)开具的证明,并联系图书馆。

挂失

如丢失校园卡,请立即到学校卡务中心挂失。开通图书馆功能的,请立即在图书馆网站“我的图书馆”里挂失或到馆挂失。

退证

1、集中办理:计划内应届毕业生通过离校系统,并按照学校通知集中办理退证手续。根据离校进度,逐步办结。

2、个别办理:持校园卡或离校单,现场办理退证手续。在资料齐全时,当场办结。

押金清退

读者自己持读者证和押金收据(若押金收据丢失需带读者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在图书馆办证处办理退证及押金清退手续,然后前往校财务大厅领取押金。在资料齐全时,当场办结。

借阅制度

上表中所列借阅时限仅适用于粤海校区北馆、南馆和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借出的图书;

各学院资料室图书的借阅期限按其具体规定执行。

1、持有读者证(开通了图书馆功能的校园卡,下同)的读者可进入中外文图书室自行查寻图书。

2、挑选图书时,从架上取出又无需借阅的图书请勿自行归架,可置于各书室门口的书车或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3、未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严禁携带出馆,仅限室内阅览的书刊严禁携带出室。

4、需办理外借手续时,请到粤海校区北馆、南馆或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的二楼大厅总服务台借还书处,将读者证及需借阅的图书交予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将出借图书按程序处理完毕,外借手续即告办妥。读者也可凭读者证及其查询密码在自助借书机上完成自助借书。

5、读者须凭自己读者证办理外借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借,但可由他人代还。

6、图书(特别是各种画册)借出前,读者须自查有无缺页或损坏情况。如有,请告知该馆工作人员以加盖缺损印章。若归还时发现图书有缺损且未经盖章确认者,由读者承担责任。

7、除中外文图书、部分港台版图书及部分非书资料外,其它藏品一律不予外借。

8、办理外借手续时,若遇图书有破损、永磁或电脑拒借等情况致不能外借时,恕暂不外借。

该馆以计算机管理系统所记录的最迟应还期(A)为准(可登录“我的图书馆”查询)。读者应在最迟应还期(A)之前将所借图书归还(到总服务台借还书处办理还书手续,或按规定投入“自助还书箱”)。

根据《深圳大学图书馆馆藏文献逾期归还、损坏、遗失处理办法》(2014年4月15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凡有逾期归还、损坏、遗失文献的行为,读者应按规定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第四条:借阅书刊应如期归还。逾期归还的,需交纳逾期违约金每册每天0.10元。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每册20元。

第五条:借阅书刊时,读者应检查有无缺页或损坏情况。如有缺页、损毁、污损等,应及时告知图书馆工作人员加盖缺损印章。

读者损毁、污染书刊的,根据损毁、污损程度,按以下办法处理或赔偿:

(一)书刊出现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按《深圳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办法》给予违规记分。

(二)书刊被污染,无需进行修复的,按《深圳大学图书馆读者管理办法》给予违规记分;产生污渍、异味或皱褶变形,可以进行修复的,按书价的50%赔偿修补费用,最低为每册15元;无法修复的,按该办法第六条赔偿。

(三)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精装封面断裂等,可以进行修复的,按书价的50%赔偿修补费用,最低为每册15元;无法修复的,按该办法第六条赔偿。

(四)损毁书刊的磁条、条形码、书标、电子标签、馆藏章的,赔付图书加工费,每册10元。人为损毁或裁割书刊的,按该办法第七条处理。

第六条:读者遗失书刊或严重损污书刊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赔偿方式有自购书刊、支付赔款两种,读者可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赔偿。不同赔偿方式的要求分别如下:

(一)自购书刊。

1、读者须保证所购书刊为相同版本的正版书刊(书刊名、作者、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等与原书刊完全相同),并另付书刊加工费每册10元。图书馆不接受任何非正版书刊,以及任何有污损、涂划的旧书或影印本。

2、学位论文等非正式出版物,应在符合著作权法的前提下赔偿重制本。

3、以平装本赔偿精装本的,需补齐差价部分,并另支付精装装订费每册20元。平装本价格无法确定的,差价部分按图书馆原藏精装本价格的20%计算。

(二)支付赔款。

1、赔款最低限额:一般图书每册不低于30元,1949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每册不低于500元。

2、单卷本图书:复本量(即馆藏内该书刊的册数)大于等于3册的,按原价的3倍赔偿;复本量少于3册的,按原价的4倍赔偿。

3、多卷本图书:按图书原价的4倍赔偿。

4、报刊:按原价的4倍赔偿。

(三)赔偿逾期的,按该办法第四条处理。

(四)读者自赔偿之日起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刊且无损毁的,可将原书刊归还图书馆,并凭赔偿收据索回所赔款项。逾期办理的,收取违约金每册10元。

读者可登录“我的图书馆”以查询自己借书、预约、推荐购书情况,并可在线续借、荐购、预约、预借。

续借:对所借图书进行续期。

预约:预先约定其他读者所借图书,待图书归还时,通知预约者。

预借:预先登记借阅要求,由馆员索书,并通知预借者。

操作方法及相关规则如下:

续借

在“我的图书馆>当前借阅情况和续借”页,若“当前借阅情况”列表中某册图书可被续借,则其前方“续借”栏内容显示为复选框,否则显示为“续满”;选中需续借图书对应的复选框,点击下方“续借”按钮即可。

续借规则:

1、部分类型的读者可在线续借图书(参见“借阅权限”);

2、读者不能续借逾期未还的图书;

3、读者不能续借已被他人预约的图书;

4、单册图书在一个借还周期内只能被续借一次,可将最迟应还期顺延30天。

预约

在馆藏目录检索需要借阅的图书,查看其“书目详细信息”页,若该图书、读者均符合预约规则,点击页面上方的“我要预约”按钮或下方的“提交预约请求”链接,经“统一身份认证”后,确认联系方式,提交预约需求,等候图书馆通知。预约完成后,可在“我的图书馆>预约图书信息”页查询相关信息,并可取消预约;若需取消预约,请在到书日期之前操作。

预约规则:

1、部分类型的读者可在线预约图书(参见“借阅权限”);

2、按种预约图书,多卷图书的每一分卷视为一种图书;

3、每种图书至少已借出一册时方可预约;

4、每种图书同时只能被一位读者预约;

5、可预约的图书类型包括中文图书、外文图书;

6、读者不能预约自己借阅且尚未归还的图书;

7、预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办理借阅手续。已申请预约的图书被归还时,计算机管理系统将自动发送邮件通知预约者前来取书,请确保“我的图书馆>个人信息”中的E-mail地址真实、有效。预约取书时间为3天(遇节假日顺延)。请注意“保留日期”,若逾期未办理借阅手续,则预约图书不予保留;

8、逾期未办理借阅手续或到书日期后取消预约,将被系统记录为违规,30天内违规记录达三次者,将被暂停预约权限60天;

9、处于超期、暂停、挂失、失效、退证、自停、毕业离校、新生入学、休学等状态的读者不能预约图书。

预借

在馆藏目录检索需要借阅的图书,查看其“书目详细信息”页,若有可外借图书,可点击“预借登记”,经“统一身份认证”后,确认联系方式,提交预借需求,等候图书馆通知。

如图书馆通知取书,请在约定时间内到约定地点取书。如馆员因客观原因(书库整理等)一时找不到所预借图书,也会及时回复,并可能推荐馆藏电子图书,请给予理解。

如果你已找到或不再需要该书,请在“我的图书馆”查询预借信息并取消原有预借登记。

预借规则:

1、部分类型的读者可在线预借图书(参见“借阅权限”);

2、读者具有可借权限时,方可办理预借登记;

3、读者当前对某一种书提交过预借请求并且该预借流程未完成时,不能对同一种书重复提交预借;

4、对图书,必须有一册可外借时,方可办理预借登记;对报刊合订本,可办理预借登记,并在馆阅览;

5、读者在办理预借登记时,需核实联系信息(电子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

6、读者收到预借到书通知后,请务必在3天内到取书地点(见下文)办理借书手续,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三次将被取消预借资格30天。

7、处于超期、暂停、挂失、失效、退证、自停、毕业离校、新生入学、休学等状态的读者不能预借图书。

各馆(即:粤海校区北、南馆,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二楼大厅总服务台旁均设有自助借书机,以便读者自助办理借书手续。

作用

自助借还书系统是替代传统人工服务、手工借还书的图书自动流通工具。使用自助借还书系统,读者可以自行办理书刊资料的借阅和归还手续,而无需通过图书馆馆员的服务。自助借还书系统的优越性是在图书馆有限的人力资源下,简化借还手续、提高流通效率、分散柜台服务量、减少读者排队等候的时间、保证读者隐私、提高服务品质,更好地体现现代化图书馆的人性化管理,提高读者满意度。

使用方法

凡持有已开通图书外借功能的校园卡的读者均可使用自助借书机借书。自助借书机操作简单,触摸屏按键,方便快捷。

该馆自助借书机只开通读者自助借书业务,还书请到总服务台借还书处。

操作步骤

1、点击【借书】按钮。

2、在指定位置刷校园卡。

3、输入校园卡密码。

4、把借阅图书放置在指定区域并选择借阅数量(如超出5本,请分多次借阅。多出的图书请远离图书放置区)。

5、确认借阅图书信息与数量,并点击【确认借阅】。

6、借书完成,请取走图书。

温馨提示

1、确认自己的卡处于“正常”状态。

2、输入密码时,注意保护勿泄露。

3、某些图书会被自助机拒借,请到总服务台办理。

4、借书完毕,切记取走校园卡和成功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

各馆(即:粤海校区北、南馆,丽湖校区中央图书馆)二楼借还书处侧面均设有自助还书箱。

三要

1、要小心轻放,爱护图书。

2、要确认投入,勿放桌面。

3、要及时查询,确认已还。

请在2个工作日后通过“我的图书馆”查询是否办妥还书手续。如未办妥,请在各馆借还书处查询。

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各馆总服务台或图书馆办证处(粤海校区北馆二楼207室)。

三不要

1、不要投入未借的图书。

2、不要投入在学院资料室借的图书。

3、不要投入逾期或污损的图书。

否则,读者证的图书馆功能将会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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