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1 15:22
深圳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法学院现2个本科专业。深圳大学于1998年获得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经教育部批准,现为法学一级硕士点授权单位;设有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行政法学等9个法学硕士学位点.
深圳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创办,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李泽沛、董立坤曾担任院系领导。1983年创办法学本科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1998年6月,获得国际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作为深圳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四十年来,为深圳和国家输送了近万名法律等专业人才。
2021年之后,学院发展迎来了难得的机遇期。2021年,学院整体搬迁到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优厚的教学科研条件为学院的快速崛起夯实硬件基础;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法学院专门制定“一院一策”实施方案,为学院未来建设绘制了新蓝图。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理论和实务研究。”9月,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动本市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法学院的意见”。11月12日,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大学调研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深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明确表示: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
法学院的学科和学术平台建设发展迅猛。2006年1月,获得经济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2007年获在职法律硕士(JM)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授予权。2011年1月,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6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6月,获得法学理论、民商法、诉讼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2月,获得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12月,法学一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020年度法学专业获评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010年深圳大学、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中兴、华为、腾讯、比亚迪、迈瑞等高科技企业合办共建“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1年4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2012年被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和教育厅认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2015年3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与深圳大学合办共建“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16年3月我校与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合办共建的“汕尾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揭牌成立和运作。2016年7月,广东省政府台办和省台湾研究中心授牌我校台湾法律研究所纳入省政府台办研究机构系列。2017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在深圳大学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2019年6月广东省法学会同意成立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中心并认定其为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2020年5月,深圳大学与深圳市纪委、深圳市司法局合作共建全国首家合规研究基地“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
学院共有在编在岗人员101人,现有专职教师72人,其中教授23人(含全职特聘教授5人)、副教授30人,讲师/助理教授19人、管理技术岗21人、专职研究人员6人、博士后2人。我院先后产生两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三位广东省十大杰出法学家。另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中国法学会各类研究会副会长4人。学院教师有多人次担任中共深圳市委法律顾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省级人大和政府机构法律专家、深圳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及市区各类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等专家顾问。
1983年,创办法学本科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
1996年9月,国际私法学被广东省批准为省扶持学科。
1998年6月,获得国际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0年12月,国际法学被广东省批准为省重点学科。
2003年9月,国际法学被广东省批准为省扶持学科。
2006年1月,获经济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2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
2007年,获在职法律硕士(JM)学位授予权。
2007年,获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授予权。
2009年,获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授予权。
2011年1月,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1年6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1年6月,获法学理论、民商法、诉讼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1年12月,获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9年7月,设立国家级“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
2011年4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省部级“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
深圳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学科方向特色和优势明显。其中国际法主要研究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和贸易法律冲突等,在省内较早获得省级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获首批广东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全国“第八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冠军。经济法主要研究规制理论以及竞争法、消费者保护、食品安全法、社会法等;本方向立足特区、放眼全国,重点研究公权规制市场的法律,产生了一批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发表高水平论文共6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年度项目共11项;近三年与耶鲁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学术会议5次。
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活跃。学院每年有外籍教师长期应聘执教,还定期派遣教师和学生出国(境)讲学、研究、访问或交换。学院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及台港澳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著名学府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另外,学院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到港澳地区及美、英、法、德、澳、日等国知名学府继续深造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深圳大学法学院与国(境)外法律界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与美国孟菲斯大学和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与金融市场中心)、德国明斯特大学、英国兰开夏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以及香港各大学等多所学府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进入美、英、法、德、澳、日等国的知名学府如纽约大学、加州伯克利大学、罗杰斯特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和悉尼大学等继续深造。
2010年深圳大学、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中兴、华为、腾讯、比亚迪、迈瑞等高科技企业合办共建“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1年4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2012年被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和教育厅认定为广东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2017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在深圳大学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2019年6月广东省同意成立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中心并认定其为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2015年3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与深圳大学合办共建“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研究中心”。2016年3月我校与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合办共建的“汕尾市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揭牌成立和运作。2016年7月,广东省政府台办和省台湾研究中心授牌我校台湾法律研究所纳入省政府台办研究机构系列。
深圳大学法学院自2005年开始先后组织学生参与Jessup国际模拟法庭辩论赛、威廉维斯国际模拟商事仲裁庭比赛、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曼弗雷德•拉克斯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
深圳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108人,其中专职教师87人。专职教师中现有特聘教授2人、教授21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44人。我院先后产生两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两位广东省十大杰出法学家。另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学院教师有多人次担任中共深圳市委法律顾问、深圳市人大常委、省级人大和政府机构法律专家、深圳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及市区各类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等专家顾问。
2006年1月,获得经济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2007年获在职法律硕士(JM)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授予权。2011年1月,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6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1年6月,获得法学理论、民商法、诉讼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2月,获得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12月,法学一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014年,在我校开办社会学专业16年之后首次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
法学(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从事各类法律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门开设《司法实务技能提升课程》,同时在深圳市各级公检法系统、政府机关法务与公共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为期12周的法律专业实习。
社会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本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和很强的社会工作实践能力,能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和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法律咨询和调解、心理咨询等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概论、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保障、犯罪社会学、法律社会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社会工作价值与理念、个案工作、社区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深圳、香港等地的社会工作机构进行为期16周的专业实习。
院长:熊伟
党委书记:马文泽
党委副书记:叶星
副院长:侯玲玲、叶海波、宋旭光
院长助理:段礼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