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更新时间:2024-02-21 19:58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经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登记成立,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直属机构,主要工作为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实施住房保障规划和计划、保障性住房租售管理以及住房制度改革措施等。原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并已依法注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人才安居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计划的具体实施。

三、参与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规划,承担设计委托、立项报批等前期事务性工作,并在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推进和实施绿色发展、住宅产业化。

四、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筹集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以及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申报初始登记、配套设施移交等工作;承担市本级非财政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书下达、设计标准审查、符合性验收、项目进度监督、收购签约和移交接收等工作。

五、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包括受理、审核、签约、选房、合同备案等工作。

六、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处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住房货币化补贴和人才安居住房补贴的受理、发放和后续监管工作。

七、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的投融资工作。

八、承担市财政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及其商业用房、配套设施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市本级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物业管理和维修工作;以及商业用房和配套设施的运营与监管。

九、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与政策性住房分配后的监督管理及违规行为调查处理、住房清退等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处罚相关工作。

十、负责鹿丹村片区综合改造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改造、重建;参与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计划申报、项目初审及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担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人才安居有关宣传、统计、信访投诉、业务咨询等工作;协助开展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市住房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张学凡

署长

主持保障署全面工作,分管综合部

裘颖颖

副署长

分管计划发展部和租售服务部

卜立柱

副署长

分管建设管理部

朱文

副署长

分管房改事务部,协助分管综合部

杨占东

总工程师

分管资产运维部

梁锡坚

五级其他管理岗

分管党、团、工青妇及纪检工作

曾胜

五级其他管理岗

分管法律事务部

官方解读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成立

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近日正式成立运行。该机构将在继续做好对户籍低收入群体和夹心层住房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记者获悉,全市人才住房信息将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全市人才住房信息共享。

整合资源促进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

人才安居、住房保障,关乎城市竞争力和未来发展,是重大民生问题。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在继续对户籍低收入群体和夹心层实施住房保障的基础上,今后该局将更加突出做好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工作,努力创造人才安居的良好氛围,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

“十三五”期间,我市要建设筹集40万套、供应35万套保障房,其中面向人才群体供应不少于70%。2016年要开工6万套(含棚户区改造)、竣工5万套、供应4万套。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如何实现上述目标?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急需优化现有住房保障管理体制,理顺流程、形成合力、强化执行,整合成立住房保障署就是落实上述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悉,目前我市已经建立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库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并且实现了两库合一,“以需定建”的模式已经基本形成。今后,我市将在现有保障房轮候库的基础上,建立全市各级各类人才的轮候规则和轮候库。将负责保障房前期建设的原住宅发展事务中心,与负责后续分配的原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原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整合成立住房保障署,将极大提升前端建设与后端配租配售的衔接效率,推动配套设施的落实和后续维护保修的跟进。同时,可依托有形资产完成保障房投融资工作的落地,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住房保障署的成立,还可为广大市民及人才群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住房保障服务,既方便办事群众,又节省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当前住房保障工作面临三大挑战

据了解,新成立的住房保障署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最高行政管理岗位为职员四级。内设机构7个,有人员编制120名,经费形式为市财政核拨。保障署承接、整合了原三个中心的工作职责,并根据我市人才工作最新举措,把人才住房保障作为工作重心。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人才安居、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实施住房保障规划和计划,负责市本级人才住房、保障房租售管理,人才安居住房补贴和保障房投融资、资产管理等工作。

市住房保障署有关负责人说,当前,我们的工作面临三大挑战:一是深圳可用来建设人才住房、保障房的土地资源十分紧缺,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十分有限的同时,存量建设用地也分散在各个不同的主体手中,能够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土地问题已成为人才住房、保障房工作的最大短板和瓶颈。二是保障对象范围不断扩大,随着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人才安居需求的增量尤其突出。三是保障对象对住房品质及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我们需要为此付出巨大努力。

加快实施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封闭运作

市住房保障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署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安居工作的战略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多渠道解决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和房源筹集问题。一是加强与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将全市新增住房建设用地大部分用于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二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充分释放存量土地,主动跟各类“地主”合作,采用政府、企业或其他组织合作模式共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同时通过出台鼓励政策,鼓励房地产企业、村集体股份公司将自有用地拿出来建设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三是要充分调动各区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为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开辟新渠道。四是按照规划先行、交通配套原则,落实深莞惠一体化的统筹安排,充分发掘与我市接壤的东莞、惠州乃至深汕合作区较丰富的土地资源潜力,通过完善、提升城际交通连接、生活设施等配套水平,出台配套衔接的相关政策措施,在这些地方集中建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项目。

在继续对户籍低收入群体和夹心层实施住房保障的基础上,突出人才安居工作,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人才住房的资源倾斜,在努力做大保障房“蛋糕”的基础上,提高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比例,实现人才安居住房与一般性保障住房相互补充的住房保障体制机制。 二是要通过实物配租配售以及货币补贴等方式,在解决保障对象住房需求基础上,重点解决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人才的住房问题。三是建立封闭运作、公开透明的分配制度,将人才住房信息统一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实现全市人才住房信息共享,防止多头重复享受人才住房。同时,建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封闭运作内部流转制度,斩断以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牟利的利益链条,确保全市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总量只增不减。

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全过程的品质提升和创新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前期策划,积极探索各类新型建设模式,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和精细化等举措,全力打造符合人民群众住房保障需求,设计优良、质量可靠、绿色宜居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加大保障性住房后续监管力度。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强化租售后续监管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互联共享的征信管理系统,严厉打击骗购、骗租、违规出租转租牟利等违法行为,确保稀缺公共资源的公平善用。

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廉洁、高效的团队,同时,以制度建设和信息化手段为抓手,优化精简办事流程,为人才和其他保障对象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的服务平台。

所获荣誉

2024年1月,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所参建的深圳市长圳公共住房及其附属工程总承包(EPC)项目6 栋-10 栋入选第二十届第二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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