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2 11:53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指定,获海关总署批准,在深圳各口岸经营免税店的国有独资企业。
免税集团创办于1980年,前身为深圳免税商店;1983年1月8日更名为深圳市免税商品供应公司;1993年1月18日,更名为深圳市免税商品供应总公司; 1995年1月5日,经深圳市国资委[1994]7号文批复,公司改制成为国有独资企业,改为现有名称,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4,038万元人民币,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41亿元,净资产16.47亿元。
免税集团主要从事深圳口岸免税商品的零售业务,下属有7家免税店。经营范围:糖、烟、酒。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粮油,食品罐头、饮料、土产品、美术工艺品、服装、水果,进出口业务按照深贸管审证字第178号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项目办理。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利用保税仓,经营转口贸易业务,电子产品、纺织品、石油产品(不含危险品)的购销。(凡属专营商品按规定办理)。以下业务凭行业许可证经营:仓储运输、汽车修理、金银饰品、房屋租赁、饮食娱乐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
截止2010年底,免税集团下属二级公司及参股企业共计7家。现有职工848人,其中集团本部及免税店经营人员5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