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3 20:18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是广东省规模最大的基层法院,其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的宝安县法院,1993年随着宝安撤县设区挂牌成立,现在司法管辖区域为宝安区。全院共有人员755名,其中法官138名,现有班子成员7人、专职审委会委员5人、二级高级警长1名、四级调研员1名。
宝安法院是全省乃至全国规模较大的基层法院之一。近三年,宝安法院司法管辖区域经过两次重大调整(2018年4月,龙华法院正式收案;2021年1月,光明法院正式收案),现在司法管辖区域为宝安区。宝安区是深圳经济大区、产业大区、人口大区,现有常住人口447万(实际管理人口560万人),辖区GDP规模逾3847亿元,登记商事主体84.7万家。2016年以来收案49.1万件(其中新收45.9万件),结案43万件。近几年,法官人均结案量均在500件以上,2017年人均结案量高达732件。现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速裁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等12个内设机构,以及西乡、沙井、松岗、福永、石岩等5个派出法庭。共有人员755名,其中法官138名,现有班子成员7人、专职审委会委员5人、二级高级警长1名、四级调研员1名。
宝安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一组、刑事审判组二组、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家事审判庭、行政庭、少年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审管办、司法事务办公室、信访室、速裁法庭、书记员管理室、机关党办、新区司法事务联络办公室和调解中心23个内设机构;西乡法庭、沙井法庭、松岗法庭、龙华法庭、公明法庭、观澜法庭、福永法庭7个派出法庭;司法警察大队1个直属机构。
副院长:翟墨
近年来,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全院39个集体、172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先后荣获“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一批荣誉,主办的《法治宝安》入选全国法院“百强期刊”。
宝安法院曾荣立“集体一等功”,并首批获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在2008年-2012年全市法院系统年度综合量化考核中,连续五年均被评为全市“先进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2012年2月,被评为第四届全市“优秀法院”,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继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先进集体”后,2011年6月又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2月被省法院荣记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一等功和集体一等功,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