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4-10-18 12:5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9]70号文批准,由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龙飞无线电通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香港汉国三和有限公司及中国通广电子公司等七家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9年7月29日注册成立。

公司发展

公司于1988年成立,1999年重组,2000年上市,现拥有3.5万平方米的光缆厂房及1.6万平方米的光缆仓库面积,在近二十年的风雨历程中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胡锦涛(94年11月)、江泽民(94年6月)、华国锋(96年12月)、张高丽、李沛瑶、王光英、谢非、厉有为、李子彬等曾先后到公司视察。多位光通信方面的院士也一直关注公司的发展,如赵梓森、王大珩等。

电力光缆事业部

电力光缆事业部电力光缆作为我公司拳头产品之一,公司在国内最早成功自行研发出ADSS-无金属自承式光缆,填补了国内电力光缆领域的空白,并保持国内最早、最大使用跨距1420米的记录;2005年国内率先推出了第一条光纤复合相线OPPC光缆在深圳建成并投运,这是深圳特发光缆在国内的又一次领先,目前我公司产品已经在十余条10KV,35KV电压等级的线路上成功运行;公司引进的德国耐克森(Nexans)-激光焊接不锈钢管光纤单元生产线,西班牙卡浦利(Caballe)绞缆生产线在生产速度与精度控制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拥有20000公里的OPGW的年生产能力,是国内造管能力和成缆能力最大的OPGW制造商之一,截止2008年底,已向超过1000多个用户,2000余个工程提供了超过40000 km的OPGW光缆,成功运行在750kV,500kV、330kV、220kV、ll0kV等特高压和超高压等级的电网线路中,并出口越南、泰国、新加坡、缅甸、孟加拉、印度等国家,这些运行中的OPGW经受了不同气象条件、不同运行工况的考验,倍受用户和业界好评。

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室内光缆的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拥有全国一流的生产设备和成熟的工艺,更拥有参与行业标准制订的一流专家型研发团队,可为用户批量供应包括紧套光纤、单芯缆、双芯缆、配线光缆、分支光缆、光纤带光缆、互连光缆、各种型式的FTTH用皮线光缆,各种型式的室内/室外用引入光缆。拥有普通型、阻水型和增强铠装型等全系列跳线、网络布线、设备内/外用途的室内/外光缆,并可为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各种类型的室内/外光缆的研制。有特发信息的平台作坚强的依托,有主要经营骨干持股机制的强大动力驱动,公司的各种光缆产品和工程服务必将在FTTX商机中大展身手,在风起云涌的市场中,不断壮大自己,抢占国内室内光缆的龙头地位!

深圳特发信息德拉克光纤有限公司

深圳特发信息德拉克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原由法国阿尔卡特(Alcatel),世界领先的电信集团和深圳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领先的光纤光缆制造商之一共同投资组建的。总投资2800万美元,其中阿尔卡特公司占55%,深圳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占45%。2004年5月17日,法国阿尔卡特和荷兰德拉克公司正式宣布,将两家公司各自在全球的光纤光缆和通信电缆业务合并,携手打造光纤光缆和通信电缆的世界领先企业,新公司的名称为“德拉克通信科技公司”(Draka Comteq B.V.)(以下简称“新公司”)。合资公司也于2005年3月14日正式更名为:深圳特发信息德拉克光纤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

德拉克通信科技公司(阿尔卡特和德拉克合资公司)已经于2004年7月4日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营,新公司注册地位于荷兰。在新公司中,德拉克拥有50.1%的股份,阿尔卡特拥有49.9%的股份。新公司为全球第二大光纤光缆供应商。其产品范围包括阿尔卡特和德拉克原有的全部光纤光缆产品,还包括德拉克原有的通信电缆和数据电缆产品。

合资公司早在2000年9月成立之初,就全面引入了阿尔卡特的产品测试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全面引入了光纤光缆行业中最为先进的环境性能和非常规特性分析检测设备和检测控制方法。

泰科通讯

泰科通讯泰科分公司(简称泰科通信)是特发信息的全资分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专业从事光网络、智能网络、综合接入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代理销售、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工作。先后与许多国际知名通信厂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1993年,将美国泰乐(Tellabs)国际有限公司的光网络产品引进中国,作为其在国内的最大的代理销售及技术服务商,为客户提供Tellabs 6300光网络及Tellabs 8000带宽管理解决方案;2002年,与法国萨基姆(Sagem)公司开展合作,为客户提供FMX智能接入解决方案;2006年开始,作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行业授权经销商和工程服务合作方,为行业客户提供华为公司的系列信息通信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与此同时,泰科通信还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SDN2000系列数字交叉连接设备

泰科通信既是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公共运营商光通信网络的长期供应服务商,也是电力专用信息通信网络主要供货和服务厂商之一,先后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石家庄、南京、合肥、南昌、福州、昆明、贵阳、兰州、拉萨等在内的100多个城市的电力通信网提供产品与服务,市场范围覆盖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也积极参与轨道交通、水利、能源、军队等行业信息通信网络的建设,先后为南水北调(中线)、广州地铁、驻港部队等重点项目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及优质服务。泰科通信以先进的解决方案、良好的设备性能、稳定的运行质量、高效的技术服务,得到用户认可与赞赏。

此外,泰科通信集十多年来持续的设备销售、系统集成、工程安装和售后服务的实践经验,设计了全系列(6大类36个品种)的服务产品,为客户提供涵盖网络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培训以及网络优化全过程的360°周全服务。

荣誉资质

特发信息做为国内最早涉足光纤、光缆及光通讯设备开发、生产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之一,从业二十余载,秉承“责任、效率、坚韧、开放”的核心理念,以振兴民族信息产业为己任,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导向,用“芯”铸品,质量过硬、服务至诚;公司先后获得“中国光纤光缆30年最具影响力企业”称号和“中国光纤光缆最具竞争力10强” 、“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等多项殊荣,是广东省制造业百强企业、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广东省自主创新品牌,还是深圳市百强企业、首批深圳市自主创新行业龙头企业。

证券资料

证券简称 特发信息

证券类型 A股

曾用名 G特发

上市状态 已经上市

上市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上市交易所 深圳

上市日期 2000-05-11

发行价(元) 7.9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8.7

上市首日涨跌幅(%) 263.29

上市首日换手率(%) 49.95

摘牌日期 没有摘牌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推荐人: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会计师: 李巧仪 李花

法律顾问: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

经办评估人员: 邹帆 王松龄

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司事件

2023年5月7日晚间,特发信息(SZ000070,股价6.87元,市值58.02亿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特发信息立案。

2024年5月12日晚间,特发信息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披露的2015—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7月,ST特信公告,公司及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同时,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2015年4月8日,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 4 名特发东智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特发东智100%股权。2015年11月4日,特发东智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起,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特发东智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

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至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6494.77万元。

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8亿元、营业成本 2.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万元。

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 万元、9173.46万元、5624.61 万元、1162.92 万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约1.7亿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 万元。

最终,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80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万元到4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