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31 06:14
深圳数字作品备案中心是深圳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市市委市政府在《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意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9]15号)文件中明确指示:“发挥深圳市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和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等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具有深圳特色的创意设计项目知识产权预备案制度”。 深圳数字作品备案系统自2008年开通以来,为我国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深圳数字作品备案中心通过互联网提交作品备案,突破区域限制,具有客观真实、流程快捷等特点,符合创意产业保护知识产权的特殊需求。严格的备案规则和先进的技术手段, 保证了电子证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2012年7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批复同意将“深圳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 更名为“深圳数字作品备案中心”,由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出具证书,由深圳市设计之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维护和运营。
1、电子证书备案流程十分简便,几分中可以完成全部备案手续。
2、在作品完成的同时取得版权证明,填补法律的权利空白,有利于作品交易和使用。
3、自主选择作品公开或不公开,不公开的作品具有严格的保密性。
4、高级防灾安全存储,确保作品长期保存;提供作品分类和检索等管理功能。
5、实行版权跟踪管理,作品转让后可申请“转让备案”,以保证受让双方的利益。
6、申请人的身份与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信息对比核查。
所有可以数字化的作品都可以备案:设计作品、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摄影作品、动漫作品、雕塑作品、美术作品、影视作品等。
服务功能
SZDC首创的服务功能有:
一、作品转让备案。作品交易后确认双方权利的转移,实现知识产权跟踪管理。
二、公开检索功能。用于作者公示作品权利或社会人士审查作品归属。
三、预备案。当资料不全或账户余额不足时,也能申请备案。充分有效地保护所有已经创作完成的作品。
四、安全存储。采取安全防灾存储技术,解决作者因硬盘、U盘、光盘损坏后丢失作品的苦恼。
数字作品备案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有效证据,其法律效力不受地域限制。数字作品备案的用途通过真实案例说明如下:
企业备案制度化效益显著
深圳辉煌快车道包装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食品包装设计生产企业,其产品屡屡遭遇仿冒侵权,过去每年要花费数十万维权,如今,每年只要在备案中心充值1万元左右就可以将全部作品备案,三年多已经备案3865件作品,参加展会将备案证书挂在醒目位置,大大减少侵权纠纷,节约知识产权费用约100万元。
预防赖帐,比合同还有用
2008年6月,苏州零全设计公司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为客户设计了品牌形象和产品包装,客户却以价格太高为由终止合作。不久,零全公司发现客户在市场上大量使用他们的作品,马上与客户交涉,客户却不承认使用的设计方案是零全公司提供的,也不承认与零全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
幸好,零全公司一直在执行备案制度,每次的设计方案在提交给客户之前,都会先在“SZDC数字作品备案中心”进行备案。在备案证书面前,客户将设计费支付给零全公司,并希望双方继续合作。
投稿前备案很重要
记者王鑫喜欢写小说和散文,以前每次给其他报刊投稿都担心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自从将作品备案之后,这种担心不存在了,让他能够专心创作,原先他只敢投给几家熟悉的报社,如今可以更大范围的投稿,发表文章的数量增加很多。
杭州设计师姚勇参加网上标志设计征集,招标方采用他的作品但未支付承诺的3000元报酬。姚勇把招标方告上法庭并提交备案证书,法庭最后判决招标方赔偿1万元。
公示权利,避免遭遇侵权
郑州青年设计家柴俊峰遇到客户不愿支付设计费余款,他向客户发函告知作品已经数字备案,在未付清全款前使用属于侵权行为,希望客户履行付款义务并停止侵权。客户在备案官网查询后表示尊重知识产权,认可设计师严谨的工作态度,不仅支付余款,还将新的业务交给他。柴俊峰担任郑州平面设计师协会秘书长,在他的带领下,郑州平协会员把数字备案列入日常设计管理中。
诉讼维权获赔
2009年,武汉新海岸设计公司状告某名牌酒厂侵权,被告辩称使用的是第三方的设计,与原告的设计作品不同。法官在对比SZDC备案证书和被告使用的包装之后认定侵权成立,判决被告赔偿20万元。
2010年东莞设计师林滔的一个网页设计作品被泉州市章某抄袭,林滔告章某侵权,在法庭出具SZDC数字备案证书之后,章某同意调解并赔偿2万元。
第一时间备案,夺回抢注商标
2009年,深圳水务集团邀请著名设计师李红兵设计的标志和吉祥物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查询后发现是被人抢注。好在李红兵在设计完成后已经将作品备案,2011年国家商标局依据SZDC数字作品备案证书以侵权为由取消了他人已经抢注成功的商标权,重新受理了深圳水务集团的注册商标申请。
将备案号附在作品上可预防侵权
很多设计师的经验是将备案号附在作品上交给客户,也有将备案号放在公司网页上,这样做的警示作用很好,可预防侵权和赖帐的发生。
解决网上商品图片纠纷,避免被抄袭
网店相互抄袭商品图片的现象非常严重,淘宝网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部门在解决这些纠纷的时候,要求商户提供图片的版权登记或SZDC数字备案证明。SZDC数字作品备案已经成为全国电子商务平台解决纠纷的确权依据。
QQ传作品也不怕了
用电子邮件或QQ把作品传给客户,如果客户将来不承认怎么办?例如:2004年深圳某设计公司为汕头某公司设计品牌形象,通过电子邮件把作品交给对方,后来对方不承认收到并称是自己设计的,最后法庭判设计公司败诉。
数字备案之后就可以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传送作品,不再担忧侵权和耍赖了。当然,最好在合同里写明邮箱地址和QQ号。
数字备案是企业管理无形资产的有效手段
在设计公司,员工与公司发生版权纠纷的事常有,员工离职后将公司作品带走的情况也不少,公司为保护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应该将公司的作品全部备案。公司在每次业务中都要为客户提供大量的创意方案,这些都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即使那些没有被客户选上的作品也有潜在价值,如果不加以保护,公司财产就可能因此而流失。
同时,备案也是现代设计管理的一个重要流程,既利于保护创意权益,也加强了公司无形资产的统计和管理。以后只要通过备案中心的检索系统就可以管理公司的所有作品。
SZDC独创简约流程(电子证书),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省略了繁琐的审查步骤,为申请人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也让SZDC效率高、成本低的特色更加突出。新用户备案前需注册和充值,老用户每次备案3分钟可完成。
新用户注册及充值
第一步:新用户访问深圳数字作品备案中心首页,注册实名用户,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否则无效。
第二步:用户登录后进入“我的备案”,点击充值按钮后选择充值方式,支持在线充值并有优惠。
说明:在线充值由银行提供安全保障。
电子证书申请(简约流程)
说明:新用户备案前需注册和充值。
第一步:访问深圳数字作品备案中心首页,用户登录后进入“我的备案”,点击“申请备案”按钮;
第二步:阅读“承诺书”,确认同意,保证备案信息真实;
第三步:填写作品信息,上传图片或附件,选择备案期限;
第四步:系统默认“不公开”作品,如选择“公开”,两个工作日内审查后给予公开。(备案生效时间以提交时间为准);
第五步:预览确认后即可获取电子证书。
书面证书申请
说明:通过身份验证的会员才可申请书面证书,并请将已经获取电子证书的作品设置为“公开”。
第一步:进入深圳数字作品备案中心首页,登录后自动进入“我的备案”,在需要备案的作品列表中点击“申请书面证书”按钮;
第二步:下载《数字作品备案申请表》、《权利保证书》;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表后提交,进入待审状态;
第四步:认真填写《数字作品备案申请表》、《权利保证书》,申请人签字(公司会员应盖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递交接受审查。需要提交的审查材料有:《数字作品备案申请表》、《权利保证书》、申请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案作品复印件、附件电子文件(刻录光盘)、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如有需提供)、合作作者委托书(如有需提供,注明排名顺序)。所有资料均需签字或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以上材料邮寄至深圳数字作品备案中心。
收到申请资料20个工作日内审查,通过后发放证书。
为什么备案时间越早越好?
SZDC数字作品备案是专门为原创作者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平台,由于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取,不需要申请授权,因此,创作完成的初始证据十分重要。
即使作者准备进行著作权登记或申请商标、专利,在作品完成与登记或申请之间有一段时间为权利空白,很容易被侵权而且难以维权。因此,作者最好是在创作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内,在作品交与客户或公开发表之前将作品备案,保护知识产权的效果最好。
是否会像“抢注商标”一样有恶意备案?
抢注商标行为本身不违法,把不属于自己的作品申请备案是违法行为,必将承担全部法律后果。恶意备案最轻的法律责任是赔礼道歉,申请人承诺不少于50万元发布公开赔礼道歉信息,同时还要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把别人的作品拿来备案,如同盗贼把偷来的东西去公证一样,必将自食其果受到法律制裁。只有真正的作者才有可能在最早的时间备案,而恶意备案的人不可能早于作者,也不可能事先知道作品是否已经备案,另,真正的作者还有可能掌握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权利归属,如发表的刊物、参加展览的资料等等,因此,恶意备案不仅没有任何好处,反倒可能成为侵权证据,而且还大大加重了侵权的法律后果。
为什么所有作品都要备案?
我们建议所有的作品都要在完成之后第一时间内备案,不管是准备将著作权转让,还是准备申请商标、专利,一旦被他人“抢注”或获得在先的证据,则难以维权。侵权人往往不承认侵权,更有甚者反咬一口说作者侵权,如果没有备案作者将难以证明自己的权利。特别是互联网时代通过网络传送作品,更是容易发生纠纷。
等有纠纷之后再备案可以吗?
大量案例中,侵权人一般不会轻易承认侵权,往往以“是我自己创作的”、“没有收到你的作品”、“不是你的作品”作为辩辞,有时甚至反咬一口说“你是抄我的”。假如等到你的作品被他人侵权之后,再来备案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侵权人也掌握了一些对你不利的证据。
作品备案是否全国有效?
SZDC数字作品备案中心为深圳数字版权管理系统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证据法等法律,备案证书的法律效力不受地域限制。自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已有全国各地的企业、个人实名注册用户3万2千多名,备案作品4万多件。备案中心接到诉讼报告4件,数字备案得到国家司法和行政部门认可,著作权人全部维权成功。
准备申请注册商标或外观专利,还需要备案吗?
即使作者可能将来进行著作权登记或申请商标、专利,也需要备案。
在作品完成在与申请商标、专利之间有一段时间为权利空白,很容易被侵权而且难以维权。如果作者在创作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内备案,即使他人把你的作品拿去登记版权、申请注册商标或申请专利,你都可以依法申请撤销他人非法取得的权利。
作品备案能否保密?外观设计是否公开?
作品备案的过程中是保密的。申请人提交备案时可选择作品是否公开,选择不公开的作品只有申请人能看到,其他人包括备案中心工作人员也不能看到未公开的作品。
外观设计准备申请专利的请选择“不公开”,因为公开过的作品不能申请专利;不准备申请专利的根据申请人意愿可以选择“公开”,也可以选择“不公开”。
“预备案”是什么性质的备案?
“预备案”是SZDC新推出的无障碍服务。为了不影响申请人及时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当申请人资料不全或帐户余额不足,备案信息将保存在备案中心数据库,等待资料齐全或充值后,申请人再次提交即可转成正式备案。由于预备案数据会定期自动删除,因此,请申请人一定要及时将预备案转成正式备案,以免您遭遇不可弥补的损失。
SZDC数字作品备案与其他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区别?
世界上数字版权管理技术(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DRM)主要有数字水印、密码技术、安全容器技术等,由于理论上任何技术都存在作假的可能性,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作为司法证据的客观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法律效力的不是某种技术,而是技术提供者的公信力。SZDC数字作品备案系统基于对法律、案例及社会需求的分析研究,将科学技术与政府公信力、行业组织公信力相结合,以最为科学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SZDC数字备案还有公开查询、转让备案、作品管理、预备案等实用功能是其他技术不具有的。
书面证书和电子证书的区别?
电子证书供网上查询,下载打印无效,申请流程简便,只要填写申请资料、上传作品附件和缴费就可以立即获得。申请书面证书需要提交书面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审查。书面证书方便携带和展示,可以直接作为法律证据。
电子证书有效期为3年、10年不等,到期需要续费。书面证书没有期限。价格也不同,书面证书收费为50元,电子证书为10元起。
有了电子证书随时可以申请书面证书,备案信息与电子证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