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11:44
深圳市旅游协会于一九八六年十二月成立,是全国城市中最早成立的旅游协会之一。协会会员是由深圳市从事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部门以及对旅游业有研究的专家、学者组成,是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并聘请省、深、港、澳的旅游界知名人士担任顾问,在深圳市及全国旅游行业中有颇大影响。
深圳市旅游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在理事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其职权
1、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市场拓展工作
2、组织培训各类旅游专业人才;
3、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4、编辑出版会刊及有关宣传资料,传播交流国内外旅游信息和研究成果;
5、开展与国内外旅游界的友好交往;
6、协助政府做好旅游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拟定旅游业的行规行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
7、在政府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发展深圳的大旅游,把深圳市建设成为国际性旅游城市、美 丽的海滨旅游城市而努力。
深圳市旅游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13名)、常务理事(70名)和秘书长组成。
深圳市旅游协会设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深圳市旅游协会下设四个分会:
旅行社业分会
旅游饭店业分会
景区(景点)观光业分会
导游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