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衣考误

更新时间:2023-08-30 21:44

中国古籍,作者江永。

出处渊源

《深衣考误》一卷,清朝江永撰。深衣之制,众说纠纷。永据《玉藻》“深衣三袪,缝齐倍要,衽当旁”云:“如裳前後当中者,为襟为裾,皆不名衽。惟当旁而斜杀者乃名衽。”今以永说求之训诂诸书,虽有不合之处,但衷诸《经》文,其义最当。

考证

考《说文》曰:“衽,衣衤金也。”衤金即襟,永以裳之前为襟,而旁为衽。《说文》乃以衣襟为衽,则不独裳为衽矣。又《尔雅》曰:“执衽谓之袺,扱衽谓之襭。“李巡曰:“衽者,裳之下也。”云下则裳之下皆名衽,不独旁矣。然《方言》曰:“褛谓之衽。”郭璞《注》曰:“衣襟也。”与《说文》前襟名衽义正同。而郭《注》又云:“或曰衽,裳际也。”云裳际则据两旁矣。永之所考,盖据璞《注》後说也。又刘熙《释名》云:“襟,禁也,交於前,所以禁御风寒也。裾,倨也,倨倨然直,亦言在後当见倨也。衽,襜也,在旁襜襜然也。”证以永说,谓裳前襟後裾,皆直幅不交裂,则即《释名》所云“倨倨然直”也。谓在旁者乃名衽,则即《释名》“在旁襜襜”之义也。其释《经》文“衽,在旁”三字实非孔《疏》所能及。其後辨续衽钩边一条,谓续衽在左,前後相属,钩边在右,前後不相属。钩边在汉时谓之曲裾,乃别以裳之一幅斜裁之,缀於右後衽之上,使钩而前。孔《疏》误合续衽、钩边为一。其说亦考证精核,胜前人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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