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3 15:35
淼(拼音:miǎo),是汉语通用规范三级字、2023年“湖南年度汉字”。“淼”最早见于篆文,为“渺”的异体字,本义是水流广大的样子,后多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淼”。“淼”字形《说文》新附写作(字形1),由3个小篆字体“水”组成;演变到汉书写作(字形2),整体从线条化变成笔画化;发展到楷书(字形3)与现在使用的“淼”写法更为相近。
“淼”是会意字。从三水,会水大之意。《说文》:“淼,大水也。从三水。或作渺。”后又引申为辽阔无际。《管子·内业》:“渺渺乎如穷无极。”唐·孟浩然《送杜十四》:“君去春江正渺茫。”现在也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渺”后来又引申出“渺茫”“少、小”等义项。“渺”包含了“淼”的义项,从字用看“淼”没有存在的必要。1955年10月,《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把“渺”定为规范字,而“淼”作为异体字被淘汰。但人名中的用字“淼”代表着五行中“多水”,有着特定含义,就不能改为“渺”,改成“渺”从字面看意味着“水少”。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将“渺”的异体字“淼”调整为规范字。
大水也。从三水。或作渺。亡沼切。
《唐韵》亡沼切。《集韵》《韵会》《正韵》弭沼切。𠀤音眇。大水也。郭璞《江赋》:状滔天以淼茫。
大水。
2023年12月,“淼”被红网、时刻新闻评选为2023年“湖南年度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