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3 08:52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是指清华大学专门为中国空军培养飞行员的专业。2012年计划招生32人,录取学生全部进入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飞行员班)”专业进行培养。学生四年毕业后,成为解放军空军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该班面向全国除西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的30个省份招生,招生对象为普通中学男性,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所在考区正式户籍和所在学校正式学籍,预估高考成绩达本省一本线上60分以上,符合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身体、心理素质等基本条件。登录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清华大学不提前制定分省计划,将综合参考考生定选结果和高考成绩,在最终考察名单中择优录取,但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最低不能低于清华大学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理科最低调档分数线下60分。
1. 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无文身、刺字。
2.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3.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2012年6月中下旬,初选、复选或初次检测通过的考生需根据通知到北京进行定选。对于北京、上海、黑龙江、辽宁、新疆的考生,只有初选、复选或初次检测通过后才可以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清华大学“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飞行员班)”专业。只有定选通过的考生才能进入清华大学最终考察名单 。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学制为四年,前三年在清华航天航空学院学习,第四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对完成联合培养本科4年学习要求并毕业的飞行学员,清华大学、空军航空大学同时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由解放军空军承担。前两年身份为普通大学生,空军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生活补助。第三年起成为正式大学生飞行学员,正式取得军籍,享受飞行学员全部待遇,将高于前两年待遇。四年毕业后,成为解放军空军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