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11:30
1969年,为杨林公社。
1975年,更名清明河公社。
1979年,并入胡金店镇公社。
1981年,设清明河管理区。
1987年9月,建清明河乡。
2011年末,清明河乡辖1个社区、16个行政村:虹光、长李、高庙、红心、卫星、大尹、下刘、大份、沿河、高河、饶港、三港、桂花、张夏、方庙、官渡、蒿子港。
截至2021年10月,清明河乡辖2个社区、10个行政村:虹光社区、三港社区、双港村、长李村、下刘村、大份村、沿河村、桂花村、官渡村、红旗村、红星村、新港村,乡人民政府驻虹光社区。
清明河乡地处河谷冲积平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32.4米。境内最高点位于乡政府所在地,海拔33.8米;最低点位于方庙小学,海拔31.1米。
2011年,清明河乡有耕地面积1.9万亩。
2011年末,清明河乡总人口2923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212人,城镇化率14.4%。另有流动人口1320人。总人口中,男性15058,占51.5%;女性14180,占48.5%;14岁以下4620人,占15.8%;15—64岁16432人,占56.2%;65岁以上8188人,占2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回、土家2个少数民族,共24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9.2‰,人口死亡率6‰,人口自然增长率3.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86人。
2017年末,清明河乡常住人口为26876人。
截至2019年末,清明河乡户籍人口为29708人。
2011年,清明河乡地方财政收入1020万元,比上年增长23.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210万元,增值税520万元,企业所得税290万元。
2019年,清明河乡有工业企业15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4个。
2011年,清明河乡实现农业总产值1.4亿元,农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18%。
清明河乡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874吨,人均64千克。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蔬菜。2011年,棉花种植面积8000亩,产量1760吨;油菜种植面积3107亩,产量602吨;蔬菜种植面积18500亩,产量44367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鸡、鸭为主。2011年,牛饲养量2372头,年出栏猪3.5万头、鸡120万羽、鸭5万羽。淡水鱼产量390吨。
清明河乡以建筑业、食品加工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9.8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乡地区生产总值的65%。工业企业17家,职工86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4.1亿元,比上年增长41.8%。
2011年末,清明河乡各类存款余额8470万元,各类贷款余额2376万元。
2011年末,清明河乡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340人,专任教师26人。小学4所,在校生1237人,专任教师15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312人,专任教师8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030万元,比上年增加22%。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3%,比上年增长10%。
2011年末,清明河乡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7个,各类文化专业户25户;各类图书室19个,藏书2万余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13人。
2011年末,清明河乡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门诊部(所)17个;病床70张,每千人拥有病床2.4张,固定资产总值16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90人,其中执业医师10人,执业助理医师31人,注册护士41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1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4826人,参合率99.6%。
2011年,清明河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2户,人数120人,支出21.2万元,比上年增长12%,月人均147.5元,比上年增长12%;城市医疗救助5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311人次,共支出64.5万元,比上年增长3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42户,人数1138人,支出115万元,比上年增长28%,月人均70元,比上年增长13.7%。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1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7万元,比上年增长13%。社会福利费120万元,比上年增长16%。福利院1家,床位100张,收养五保人员64人。60岁以上老人享受国家新农保4006人。
2011年,清明河乡有云金公路横贯全境,境内长10.8千米。
昔为云梦县城西有名的夹河地区,荒草丛生,祖坟大多安葬于此,清明时节,人们踏青祭祖,排队过河,故名清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