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15:54
清远市银行业协会于2006年11月16日正式恢复,并于2007年2月9日举行揭牌仪式。协会现有正式会员20家,分别由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行、邮政储蓄银行、省联社驻清远办事处、各县(市、区)联社等银行金融机构组成。
清远市银行业协会于2006年11月16日正式恢复,并于2007年2月9日举行揭牌仪式。协会现有正式会员20家,分别由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广发行、邮政储蓄银行、省联社驻清远办事处、各县(市、区)联社等银行金融机构组成。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依据金融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持良好的金融秩序,加强会员之间的协作和联系,维护会员的共同利益,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推动银行的有序竞争,努力提高银行业的服务水准,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截至2010年12月末,辖内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合计995.3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520.26亿元。我市2010年存款和贷款“增加量”在全省19个地级市中排十位,在五个山区市中位居第一。
随着清远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发展亦取得了新的突破,为清远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