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17:03
渠道因素将直接影响其他营销决策的制定和效果。比如,厂家要进行大规模的派发活动时,极有可能因铺货不足、缺乏相应的店内宣传等因素,导致试用产品感到满意后的消费者买不到产品,而使派送的促销效果大打折扣。
对总代理、总经销进行促销激励
①年销售目标奖励
厂家事先设定一个销售目标,如果客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了这个目标,则按事先的约定给予奖励。为兼顾不同客户的经销能力,可分设不同等级的销售目标,其奖励额度也逐渐递增,使中间商向更高销售目标冲刺。
比如:啤酒批发商全年销售达到10万箱,在年底结算货款的基础上,厂家给予实际销量的3%作为奖励;达到15万箱并全部结清货款,则给予4%的奖励;不足10万箱者不给予奖励。
除了这种扣率形式的奖励外,各厂家还提供丰富多彩的其它奖励品种。仍以啤酒客户为例,1996年底,“嘉士伯”啤酒允许在6—9月份的4个月内,向完成规定销量者提供2个新、马、泰旅游名额;“贝克”啤酒则提供赴德国考察的机会;“百威”啤酒的奖励为美国旅游考察……这些出国考察既对国营经销商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吸引力,又使私营经销商老板得到开拓事业的学习机会,在某一时期内,比纯金钱利益的奖励更受中间商的欢迎。
此外,为批发商们提供实用工具的奖励,如货车、电脑、管理软件、人员培训等,则是一个帮助其提高竞争力的更具价值的支持。
②阶段性促销奖励
为了提高某一段时间内的销量或特定目标,厂家也会开展阶段性的促销奖励。如“在销售淡季期间为刺激批发商进货,给予一定的优惠奖励;或在销售旺季来临之前采取这种促销,以得到最大的市场份额。
对二级批发商进行促销激励
有实力的厂家除了对一级批发商设计了促销奖励外,还对二级批发商进行短期的阶段性促销,以加速产品的流通和分销能力。
如“百威” 啤酒公司在上海市场曾对其二级批发商签定奖励合约,凡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销量目标并拥有50家固定的零售客户,即可获得相应价值的奖品,这一策略使其产品得以较快的速度铺到了终端售点。当然,这样做也将渠道的竞争力度抬高了。
为避免阶段性促销可能带来的混乱,应尽量将奖励考核依据立足于“实际销货量”,在活动开始时前对各批发商的库存量进行盘点,再加上活动期间的进货量,最终减去活动结束时留存的库存量,以此计算出该客户活动期间的实际销量。如,某一啤酒批发商活动前盘点存货为100箱,活动期间进货300箱,活动结束后盘点留存50箱,则他在活动期间实际销售了350箱。但有时该法并不能解决客户“转移”商品的行为,他们可能会以低价将产品抛售到未开展促销的市场上——窜货,这将直接导致价格混乱,厂家必须重视这个日趋严重的问题。
对终端售点进行促销激励
除了要鼓励批发商的经销积极性,还应该激励零售商,增加他们进货、销货的积极性。如提供一定数额的产品进场费、货架费、堆箱陈列费、POP张贴费、人员促销费、店庆赞助、年终返利、商店DM的赞助等等。
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还应借助于售点服务人员、营业员的主动推荐和推销,以达成并扩大消费者的购买数量。如“虎”牌啤酒于1996年10月16日——12月31日开展了针对酒店服务人员的促销奖励活动,只要服务人员向消费者推荐售卖了“虎”牌啤酒后,可凭收集的瓶盖向虎牌公司兑换奖品。如12个瓶盖可换价值5元的超市购物券一张,“瓶盖愈多,收获愈丰富”。用啤酒瓶盖换礼品的方法并非“虎”牌啤酒的首创,只不过,“虎”牌啤酒提供的礼品是变相等于现金的购物券,这倒是颇受酒店服务人员欢迎的。而且,本例中的兑换率并不低,一个瓶盖相当于0.42元的价值(当时,竞争品牌多为0.25—0.30元/个瓶盖)。对酒店服务小姐进行兑换瓶盖的奖励活动举行之后,众多厂家竞相仿效。“瓶盖换物”已成为各啤酒厂家常年的销售补贴项目。但是,类似的奖励活动,其最大的弊端是:促销一停,销售即降。
另外,有计划地把促销产品直接分配到各个零售店,一方面可将货源直接落实到终端售点,另一方面可以认为造成有限数量的促销气氛,也不失为一个策略性的措施。如“荷兰乳牛”曾经推出超值礼品装的的产品,不但价格优惠,而且内含礼品,并且声明数量有限、按配额供应:A级店,可进货8箱;B级店,可进货4箱;C级店,可进货2箱;D级店,可进货一箱。上例中,“荷兰乳牛”人为地制造了促销装产品供货比较紧张的气氛,奇货可居的心理将驱使零售商重视厂家举行的推广活动。而且,通过销售人员将促销、铺货数量直接落实到各零售店,不但使厂家促销运作直接得以贯彻,还能有效地掌控促销投入和产出的效果,这将比通过批发商推广更为有利。
配合开展对消费者的促销活动
如果不做针对消费者的促销,厂家在渠道投入力度再大恐怕也难有成效,渠道成员会要求厂家多做广告,甚至以广告的投放量作为标准来衡量是否经销你的产品。这实际上给新品牌的市场导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不少大型零售商场对缺乏知名度的品牌并不欢迎,即使肯付进场费也也未必同意进货。工商之间交易谈判耗时冗长,甚至会打乱厂家原定的上市计划,使其处于极为被动的局面。
事实上,除非厂家的竞争对手不是很强大,而且自己有足够的营销费用能摆脱中间商开展直销,否则厂家的针对消费者的促销活动仍需要得到渠道成员的配合。
1、目标激励。这是一种最基本的激励形式。厂家每年都会给分销渠道成员制定(或协商制定)一个年度目标,包括销量目标、费用目标、市场占有目标等,完成目标之分销商将会获得相应的利益、地位以及渠道权力。所以,目标对于分销商来说,既是一种巨大的挑战,也是一种内在动力。在目标的制定方面,企业往往存在“失当”的问题,大多表现为目标过高的倾向,而过高或过低的渠道目标都不能达到有效激励的效果,过低了轻而易举,过高了遥不可及。因此,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渠道目标,必须考虑目标的明确性、可衡量性、挑战性、激励性以及可实现性特征。
2、渠道奖励。这是制造商对分销商最为直接的激励方式。渠道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方面。其中物质奖励主要体现为价格优惠、渠道费用支持、年终返利、渠道促销等,实际上就是“Money”,这是渠道激励的基础手段和根本内容。而精神激励的作用也不可低估,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渠道成员同样有较高的精神需求。精神激励包括评优评奖、培训、旅游、“助销”、决策参与等,重在满足分销商成长的需要和精神的需求。
3、工作设计。这是比较高级的激励模式。工作设计的原义是指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使他们开心,使他们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这一思想用在渠道领域,则是指厂家合理划分渠道成员之经营区域(或渠道领域),授予独家(或特约)经营权,合理分配经营产品之品类,恰当树立和定位各渠道成员的角色和地位,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共进双赢。
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时因地因企业而异)的原则;
2、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两手都要硬)的原则;
3、成员愿望与渠道目标相一致(目标一致性)的原则;
4、激励的重点性与全面性相结合(兼顾公平)的原则;
5、激励的及时性与长期性相结合(持续发展)的原则;
6、激励的投入与产出相匹配(效益性)的原则。
由于产品的利润不同、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也不同,因此,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划,需要分析竞争者的情况,结合自身营销策略而制定。不过,有一些基本原则可以借鉴:一般对经销商的奖项设置最好成绩不要用现金或直接使用本产品,以免造成价格混乱,影响中间商的积极性,并使销售受到影响;而对于零售超市的奖励,现金是最具吸引力的。当然,厂家的奖项设计如能为其商店进一步带来营业额,自然是更受欢迎不过了。
正由于厂家投资于中间商的促销费用呈日益上升之势,常常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因此对中间商促销的评估工作越发重要。它包括:对中间商促销活动的设计能力;销售员执行、监控及协助促销的能力;中间商促销的投资汇报率;促销活动对产品在渠道市场上的控制力等。
但是,由于对中间商促销的管理难度相对较大,要做到正确的效果评估,还需一套完善的系统相支持,另外,该系统还应具备相应的制约性,以避免经销商与公司内部人员相联合,钻促销设计的漏洞。
对中间商的促销必须作为厂家整体营销计划的一部分,当厂家在制定营销策略和设计对消费者促销时就应该把它规划进去。厂家应尽力避免处于被动应对状态,否则,要绕开渠道成员的阻力去实现市场目标将会疲于奔命,甚至会破坏企业的有序发展。
渠道促销是厂家产品促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厂家在对中间商进行促销的时候,需要非常讲究策略。中间也分若干个层次,有一级批发、二级批发……有的会形成多层次的中间商关系,一直到零售终端。厂家一般都是直接对一级批发进行促销,也有直接对二级批发进行促销的,方式主要通过各种奖励调动中间商的积极性。其中又有年销售目标奖励、阶段性促销奖励等等办法。奖品则有现金、有实物,但是在以实物为奖励措施的时候,千万注意不要以促销产品作为奖励实物,比如卖10件啤酒奖2件啤酒之类,如果你的奖励具有足够的力度,那么,就会促使中间商在一段时间内拼命压货,以期得到你的奖品。然后,在得到你的奖品之后,在短时间内拼命甩货,将你的整个市场价格体系冲得七零八落,难以恢复元气,要不就是守着你的货慢慢卖,很多时间也不再进货,严重的搞得企业只好停工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