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5 21:55
温州市图书馆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是集文化、教育、科研、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公共图书馆,是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2018年5月被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温州市图书馆的前身是建于1919年5月的籀园图书馆。
1949年5月,温州解放,图书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接办,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1950年6月,更名为温州市立图书馆。
1955年,改为温州市图书馆。
“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于1966年12月闭馆。
1970年10月,恢复开放。
1969年,与市文管会合并为文物图书馆。
1979年,恢复单独建制。
1986年,建成上村路古籍分馆。
1998年10月,园西巷馆舍落成开放。
2005年12月迁入市府路新馆正式对外开放。
截至2016年12月,温州市图书馆馆藏总量达392.4万册(件),其中古籍文献18.8万册,视听资料24.7万册,电子图书134万册。
截至2016年12月,温州市图书馆收藏有古籍文献18.8万册,其中包含有《温州府志》十八卷、《历代文选》十四卷、《乡先生录》、《小学史断》、《宋王忠文公集五十卷》、《周礼学不分卷》、《汉蔡中郎集六卷》等。
据2018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温州市图书馆收藏有温州市图书馆及各县(市、区)图书馆外,向下沿伸到私藏家谱人士,向上扩充到省级馆及国内外家谱收藏机构,包括上海图书馆、浙江图书馆、吴越谱牒学会和美国犹他州家谱学会等。数据库收录条目1300余种。
据2018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温州市图书馆收藏有数字资源数据库24个,包含有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万方期刊全文数据库、维普资源网、方正电子图书、汇雅电子图书(超星)等;其中自建数据库有6个,包括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浙江省联合知识导航网、温州市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服务平台、温州地方文献目录、温州家谱联合目录、温州人著作数据库。
截至2018年12月,温州市图书馆已经开通网站、微信、微博、OPAC检索、RFID技术、移动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汽车图书馆等现代化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温州市图书馆在编职工在编职工 67 人,大学学历人数占总人数的79%,硕士学历占总人数的6%博士学历占总人数的3%;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15人,中级职称28人,初级职称18人。
截至2018年12月,温州市图书馆设有读者服务部、业务服务部、社会教育部、社会活动部、古籍地方文献部、采访编目部、行政办公室、网络数字化中心、文化信息中心、后勤服务部10个机构部门。
据2018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温州市图书馆先后整理编辑和出版《温州文献丛书》、《温州历史文献集刊》、《温州方言文献集成》、《温州通史》、《温州市图书馆藏日记稿钞本丛刊》等。
2016年,温州市图书馆开展民国文献密集书库清点工作,参与全省古籍普查平台数据统校工作,完成数据审校3.95万条;参与“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专题片拍摄和古籍保护成果调查工作;修复古籍3692叶,装订146册,制作古籍仿品书80余册;征集地方文献926种1561册;开展“百年馆庆”系列出版物选题工作,拟计划出版《温州市图书馆志》、《馆藏古籍书目》、《馆藏未刊稿钞本》等;出版《馆藏日记丛刊》(影印本)、《方言文献丛刊》(第四辑);出版专题史《温州医学史》和《温州海上交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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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获2015年度温州市单位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获2015年度优秀志愿服务集体称号。
2015年,获2013至2014年度温州市劳动模范称号。
2023年12月18日,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的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馆名单,并被评为“一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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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图书馆形象标识主图形以温州市图书馆建筑外形最具特色的视角造型构思设计而成。其共由6条线段组成,表现出图书馆多层建筑的特点,和图书馆的庄重、宏伟及现代化风格互相映衬,也体现出标志的鲜明个性和丰富的联想空间。此标志整体也像一本在翻页的书,很形象的把图书馆以书为本的本质体现出来。另外,此标志也象一群在海平面上展翅的海鸥,形象的表达出沿海城市温州的特点,象征温州人极富特色的活力向上精神。
整个标识设计既富含书的寓意,也体现了地域特点,而且与以前图书馆标识有相承之意,很形象生动的体现出图书馆的文化理念和性质以及图书馆所要表达的中心信息,标志简洁而大气,生动而富有内涵,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识别性。
宗旨:服务第一,读者至上。
使命和愿景:集散古今文献,传播先进文化,提升全民素质,共创社会文明。
据2018年12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温州市图书馆举办的品牌活动有“籀园讲坛”、“大榕树市民学堂”、“文明大学堂”、“女性课堂”、“中外经典诗文朗诵会”、“新温州人演讲比赛”、“温州市英语之星大奖赛”、“元宵灯谜活动”等。
入馆须知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请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存包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幼儿请在成年人带领下进馆。
请勿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
请勿在馆区大声喧哗,入室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
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如消防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严禁将宠物带进馆区。
请自觉遵守温州市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开放时间
分馆开放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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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对象
年满3周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
办证证件
凭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办证方法
更换读者证(已持有2005年以前温州市图书馆借阅证)
1.凭读者身份证、原借阅证,填写办证申请。
2.已借图书逾期者,须先还书后换证。
新办理读者证
1.凭读者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填写办证申请单。
2.请妥善保管押金凭证,以备日后退证所用。
3.一人限办一证。
退证
凭读者身份证或当时办读者证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及押金凭证办理退证手续,如代其他读者退证,须另附代退者身份证。退证后再办理读者证,须支付工本费10元。
挂失
如发现遗失,请持身份证速到办证处或老年分馆挂失,须支付补卡费10元。
增/减押金
凭读者证和身份证,填写增/减押金申请单,前往二楼服务台办证窗口办理。
读者证功能说明
普通读者证和市民卡借阅证凭读者证可在该馆各借阅区借阅图书和光盘、免费查阅数字资源。
少儿读者证凭读者证仅限在亲子借阅室借阅图书和光盘。
办证时间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借阅规则
(2016年7月13日起实施)
闭架书籍借阅规则
借阅时间:上午:8:30-11:20,下午:13:30-16:30(逢周五上午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外借)
借阅地点:三楼及其他指定柜台
借阅方式:读者先填写闭架图书借阅单,由工作人员去闭架书库取出,该图书借还须在指定柜台由工作人员完成,不能还到其他地方
图书预约
读者可到馆或通过电话、网络免费预约借书,每次最多预约1册,书到馆后即电话通知读者,读者须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前来办理外借手续,逾期不留。
图书续借
读者可在外借书刊未过期的情况下,通过电话或网上续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