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7 16:48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设立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调研,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进行跟踪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三)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运转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处理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日常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六)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八)协助市政府党组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做好民生实事工作。
(十)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和上报各类重大政务信息、应急信息,指导全市各级政务信息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机要和档案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秘书处
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运转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审核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承担市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等会务组织、记录、纪要整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上级领导和市委领导批示的拟办,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汇总归档。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章和介绍信,制发由市政府颁发的印章。负责统筹推进市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视联网系统使用的联络工作。负责市政府主办的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报批报备工作。
(二)市政府督查室
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上级督查任务协调落实。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批转件、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的办理、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政务督查激励和问责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政府系统督查活动,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督促落实民生实事办理工作。
(三)“两个健康”创建处
负责承接市“两个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定期梳理汇总提交领导小组研究的相关议题。统筹协调其他各个工作组的工作推进,制定、分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考核督查等工作。督促产业政策兑现落实。
(四)信息处
负责组织全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务信息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负责采编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协助做好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政务公开处(市政府公报室)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宜,组织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评议。指导监督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指导协调全市政府公报工作。
(六)综合一处
负责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工作。
(七)综合二处
负责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八)社会发展处
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九)教卫处
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工业科技处
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商贸金融处
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二)农经处
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城建处
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四)交流合作处
负责分管副市长工作范围内的文稿起草、公文办理、会务组织、活动安排、调查研究、批示办理、督办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五)经济调研处
负责经济发展、改革创新领域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和修改有关经济建设类重要报告、讲话、文件等文稿。承担市政府研究室综合性事务。
(十六)社会调研处
负责政府治理、社会民生领域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和修改有关社会建设类重要报告、讲话、文件等文稿。
(十七)人大政协工作联络处(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全国、省、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人民建议征集活动。负责民生实事项目征集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八)人事处
承担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相关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办机关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办机关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干部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
(十九)行政处
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办机关的财务、固定资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室使用、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机关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和日常维护的联络工作。负责办机关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十)反走私和海防处
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反走私联合专项行动,协调走私大要案件和应急事件,推进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反走私宣传、督导、考核等工作。协调海防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行动,制订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组织实施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沿海地区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二十一)口岸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全市口岸开放和关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口岸新开国际航线。负责全市大通关建设和协调工作,推进口岸监管一体化。协调推进口岸营商环境建设和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协调推进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二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7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应急办主任1名(副县长级);中层领导职数3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0名,另核定市政府车队专项编制14名。专职正副秘书长编制单列,不占市政府办公室编制。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主任:潘建中
副主任:王万里
2021年3月,被表彰为“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