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17:38
温州市盐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盐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浙江省盐业集团温州市盐业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专营企业,是温州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经营管理的专业性公司,对全市盐品产购销和人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局(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
一、办公室
办公室是局(公司)的综合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局(公司)各类会议的组织、文件收发、综合协调、对外联络、文秘、法律事务、接待等,承担局(公司)决定事项的交办、督办等职能。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局(公司)各项事务性工作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负责安排局(公司)各类会议,记录整理会议内容,督办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3、负责局(公司)文秘、文书处理、机要、文书档案、保密、印鉴、介绍信管理及来信来访的处理等工作。
4、负责局(公司)综合性文件、总结、报告、决议等材料的起草以及部门起草材料的核稿工作。
5、负责局(公司)内部人员的招聘、调配、培训、考核、奖惩、辞退、职称评定、工资福利、人事档案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6、承担全市盐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职能,宣传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配合做好对县级专营企业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7、负责局(公司)资产管理及办公用房等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以及消防、生产、安全、内保、卫生等工作。
8、负责组织策划内部审核,确保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负责企业建立、兼并、撤销的审核及相关工作;负责工商、税务登记工作。
9、负责局(公司)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及管理。
10、负责局(公司)日常接待及车辆调度和管理,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和安全行车等工作。
11、负责局(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整改。
12、负责《温州盐业简报》的编发和《浙江盐业》温州编辑分部组稿、核稿工作。
13、负责局(公司)信息化网络的规划、建设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14、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负责公司重大问题归口报告。
15、负责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
16、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运销处(配送中心)
承担全市盐产品分配调拨计划管理、盐产品购销等职能,负责盐产品调运、市场供应,盐包装物管理、食盐流通现代化、食盐储运配送、统计及质检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与协调三个职能科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各岗位职责、部门管理规章及其他材料的草拟和制定等工作。
(一)计划业务科
1、负责全市盐的运销计划管理以及各销区购、销、存计划的衔接和平衡,编制盐的年度、月度运销计划。
2、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各类盐产品的调运、供应的组织协调。掌握市场购销情况,维护食盐安全与市场稳定供应。
3、负责全市盐业统计工作,做好各类数据、信息的收集、综合、编报、分析和发布。
4、负责盐款的催收工作,及时处理盐产品购销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5、加强与储运配送科、质检科的配合及相关部门的衔接与协调,保障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畅通。
6、做好食盐准运证的领用、发放和核销工作。
7、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储运配送科
承担公司仓储管理、装卸运输管理及物流配送等职能。具体职责包括:
1、根据销售、配送需要和先进先出原则,优化调度,合理安排库位,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仓储产品质量和数量。
2、负责仓储现场管理,做好仓储及装卸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
3、负责公司内部物流管理及物流信息化建设,负责实施盐产品的配送服务,参与食盐流通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数据服务器的日常维护。
4、负责货物进仓、出仓管理,实时反映仓库库存情况,做到物、账、卡一一对应。
5、负责仓储设施的保管、维护,加强仓库日常实物管理,配合财务部门定期做好盘存,做到账物相符,严格控制损耗。
6、负责运输、装卸单位的选择确定和运输价格及装卸费用的谈判和审定,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运输、装卸费用的核对注销工作。
7、负责客户资料收集管理,设立并完善配送用户档案,负责用户服务跟踪调查及信息反馈。
8、负责营业大厅及协调客户关系,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9、加强与计划业务科、质检科的配合及相关部门的衔接与协调,保障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畅通。
10、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质检中心
负责盐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公司的质量检验工作,独立行使质量检验权力。
2、负责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定期监督检查任务,负责市局下达的全市范围内的质量抽检工作。
3、负责局(公司)各类盐产品购、销、存的质量状况的监管。
4、负责本科室各类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管理。
5、负责局(公司)各类盐产品质量检测报表的编制、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本部门有关记录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6、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市质量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各县(市、区)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7、配合做好碘盐普及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的调查。
8、加强与计划业务科、储运配送科的配合及相关部门的衔接与协调。
9、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处
负责省局(集团公司)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负责各岗位职责、部门管理规章及本部门材料的草拟和制定。承担局(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统一管理等职能。具体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务、国资、金融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2、负责局(公司)资金的管理和全市盐产品调运的统一结算,指导市属各县(市)盐业公司的财务工作。
3、负责编制局(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定期检查、考核、分析、控制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提交财务分析和评价报告。
4、负责编制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报表。
5、负责经营性合同有关货款结算等相关条款的审核和监督,实施对盐产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按期编制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余额表,并定期进行询证。加强应收款项的核算与监控,检查、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回笼应收款项。
6、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收支,按月编制现金流量变动情况表,反映资金流动状况。办理所有担保、抵押等相关手续。
7、及时正确计缴各类税费,合法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争取减免税等优惠政策。
8、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参与存货的清查盘点。组织资产清查、评估及会计年报的审计。
9、参与公司资产调整、长期投资、收益分配、企业变更等重大经营决策和改革事项。
10、参与公司有关项目投资、经营资产调整等重大经营决策的考察、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及项目申报、审批和管理,负责配套资金的争取和落实,并负责对投资项目的财务受益情况进行监管。
11、负责财务印章、单据、报表、凭证和发票的管理。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2、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并实施,组织财会人员培训及管理。
13、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盐业专营企业进行财务业务指导。
14、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盐政处
承担全市盐业行政执法管理职能,负责盐业法规实施、盐政队伍建设、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和盐业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贯彻执行局(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局(公司)明确的各项工作目标,负责各岗位职责、部门管理规章及本部门材料的草拟和制定等工作。具体职能包括:
1、负责盐业法规和食盐专营政策的贯彻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负责全市盐业市场的管理、检查,对市区各类盐业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其中盐政一科分管龙湾区的盐业市场管理,盐政二科分管鹿城、瓯海两区的盐业市场管理,仰义值勤室负责洞桥皮革用盐市场的管理,三个职能科室间要相互联系、协同作战,共同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合格放心的碘盐,保障全市盐业市场的正常有序。
3、负责对市属各县(市、区)盐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盐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和检查。
4、负责全市盐政执法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5、负责全市食盐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6、实施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盐政管理工作制度,搞好盐政管理信息汇总、盐业行政执法档案归档、文件资料汇编以及盐业行政执法文书的管理。
7、负责受理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盐业行政案件的复议及应诉和盐政管理重大纠纷的调解工作。指导、参与和协调市内跨县(市、区)涉盐违法案件的查处。
8、负责与公安、工商、卫生、铁路、道路运输、航运、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络和协调,落实“扎口”管理措施,组织实施食盐专营检查和盐业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9、负责各类盐政报表的汇总、上报。
10、完成局(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圻康:温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温州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主持、负责局(公司)全面工作,分管局(公司)办公室、财务处。
潘志强:温州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温州市盐业有限公司副经理兼洞头县盐务局局长、洞头县盐业有限公司经理等职。分管运销处。
倪学敏:温州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助理、温州市盐业有限公司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