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4-06-26 22:47

温州市龙湾区交通运输局是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温州市龙湾区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现任领导为胡中海。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加快推进温州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二)组织编制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机场专项规划,参与编制铁路(含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含市域铁路、地铁等,下同)专项规划。监督指导全区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三)负责协调综合交通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监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地方铁路建设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地方铁路建设行业管理。提出公路、水路、机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建议。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监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及城乡客货运有关设施管理。指导交通物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道路、水路等运输行业管理和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依法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和职权范围内港口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航道网络、农村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六)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指导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等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

(七)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标准和规范。

(八)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交通有关规费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实施。指导交通领域投融资平台和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九)负责民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民用机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负责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和民航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十)负责全区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综合交通规划。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和执行协调机制,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合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龙湾分局负责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合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宣传、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府采购、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运输资金年度预决算;负责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内部审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与审计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区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二)管理科。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城乡公交班线、长途客运班线和旅游客运班线的调整和优化工作;协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工作,参与口岸开放、联合运输协调工作;维护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指导全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

(三)建设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意见;组织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组织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负责交通建设招投标、资质、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试验检测、监理等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工作;参与行政审批有关技术审查工作,并负责综合协调落实;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胡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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