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更新时间:2023-12-08 08:04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市政策在生态园管委会管理范围内的贯彻实施,制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区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

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生态园区域内的保护开发建设工作。

(二)

(三)按照生态园总体规划,组织制订生态园区域内生态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四)受市发展计划、经贸、建设、市政园林、房管、农业、林业、民政、交通、旅游等政府工作部门的委托,承担上述部门在生态园区域内行使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能,以及对其备案工作。

(五)负责生态园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整合、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受委托乡镇、街道的经济、社会行政事务、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受委托乡镇、街道的干部管理工作。

(七)协调和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协调、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在生态园的派出机构的工作,负责对上述部门派出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的征询提出意见。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管委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有关决议、决定等的催办、督办;负责文秘、信访、档案、保密、信息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行政后勤工作和来宾接待工作;组织开展文明机关(单位)创建活动;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编制实施生态园保护建设财政收支计划;负责调控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管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和指导。

办公室下设三个科室工作职责:

一、文秘宣传科职责1、负责有关文秘、宣传、信息、信访、档案、保密、收文、发文、催办、督办等工作;2、负责管委会相关制度、政策的起草、修正、制订以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工作;3、负责机关办公室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4、负责管委会工程进展信息采集传送和协助督查工作;5、负责管委会内外协调、大事记工作;6、负责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信访件的回复工作;7、负责管委会对外宣传联络和政务信息工作;8、负责管委会文稿的打字复印工作;9、负责管委会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工作;10、协助人教处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职责1、负责和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工作;2、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机关(单位)创建活动;3、负责考勤考核工作;4、负责党建教育工作;5、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学习培训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后勤管理科职责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2、负责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3、负责行政后勤和来宾接待工作;4、负责食堂、办公大楼、车辆等事务管理;5、负责安全保卫工作;6、负责办公物品采购、发放、管理;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业务流程目录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目录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工作运行流程图。

监察室

监察室内设监督科、监察审计科。

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管委会管辖范围、直属单位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2、负责设计、工程、监理招投标监督工作;3、负责对管委会管辖范围的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以及受理管辖范围的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4、协助纪检组监督管委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按规定程序执行工作情况;5、协助党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并负责组织开展党纪、政纪、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6、会同有关处室监督检查各个处室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纪律;7、协助纪检组调查管委会范围的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8、协助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9、协助纪检组做好廉政建设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10、完成上级和管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监察工作任务。

总工室

协助总工、副总工负责生态园管委会全面的技术性工作。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研究生态园区各项重大技术课题,积极推行新技术、新规定、新材料、新方法;负责园区内城市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环境设计、交通设计、市政设计、室内外装璜设计以及各项专项设计的招投标、编制、会审、审核、审查及报批等管理工作;负责生态园区内各项设计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和进度管理;负责生态园区内各项设计的图纸变更管理工作;负责生态园区内各项设计的施工图的审查、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生态园区内各项工程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办公室组织生态园区内技术职称的评审和聘用工作;参与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和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协助办公室完成图纸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前期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探工作等。

总工室下设四个处室工作职责:

一、技术管理科职责1、组织学习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研究生态园区各项重大技术课题,积极推行新技术、新规定、新材料、新方法;2、负责园区内城市规划、旅游规划、城市设计、建设设计、景观设计、环境设计、交通设计、市政设计、室内外装璜设计以及各项专项设计的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并负责组织方案、扩初会审和报批等管理工作;3、负责指导各指挥部的技术性工作;4、负责生态园区内各项设计及前期工作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和进度管理;5、负责各项建筑、景观、材料、设备的招投标管理工作;6、负责生态园区内各项设计的图纸变更管理工作及各项工程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7、负责生态园区内各项设计的施工图的审查、审核和报批工作;8、负责提供生态园区内出让地块的设计条件和出让地块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9、负责组织项目前期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探工作等;10、协助办公室组织生态园区内技术职称的评审和聘用工作;11、参与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和工程招标、投标工作;12、参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施工图交底、工程验收及联系单会签等工作;13、协助办公室完成图纸及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14、负责总体项目策划;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开发管理科职责1、负责管委会建设项目的投资测算、资金平衡及投资控制工作;2、负责制订管委会用地平衡方案,提供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及设计条件;3、负责指导各指挥部的前期手续办理,协助确定拆迁红线、核定拆迁规模,制订安置平衡方案;4、负责办理管委会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环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年度计划的报批工作;5、负责管委会安置房和多余商品房价格的报批及多余房源的计划安排和房屋调配单的开具工作;6、负责土地指标的报批工作;7、负责投资统计报表、工程进度统计报表的上报及项目前期资料建档归档工作;8、负责做好出让地块的经济管理及资金结算等工作;9、参与管委会改建范围内的拆迁安置认购方案的编制和会审工作。

10、参与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办理竣工结算、报财政审定及审计工作;11、参与工程联系单会签、工程合同会签工作;12、参与规划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会审工作;13、参与施工图交底、工程验收、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科职责1、负责生态园黄屿片范围内大型公建、安置房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2、负责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招标管理工作;3、负责建设施工许可证以及质监、消防、人防的报批办理工作;4、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技术交底、建筑红线的放样和复核工作;5、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签订和造价的管理工作;6、负责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及施工事故的处理工作;7、负责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和建成后的水、电、电信、有线电视等报装工作;8、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管网的迁移工作;9、负责施工图至竣工验收的工程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利用、备案等工作;10、负责建设工程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11、负责办理工程联系单会签及联审工作;1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创优、劳动竞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13、负责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协助总工室做好先进技术与新型材料的推广工作;14、协助发展公司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财政审定及审计核准工作;15、参与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以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16、参与项目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探工作;17、配合有关处室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物业移交工作;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置房建设处处室职责1、负责生态园安置房及小区内的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安置房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质监、消防、人防的报批办理工作。

3、负责安置房工程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和建成后的水、电、电信、有线电视等的报装工作。

4、负责安置房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地上、地下管线管网的迁移工作。

5、负责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6、负责安置房工程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安置房工程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设计变更等技术问题,并及时与建设、设计等单位联系。

8、负责安置房工程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创优、劳动竞赛活动组织等工作,协助总工室做好先进技术与新型材料的推广工作。

9、负责安置房工程从接受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工作。

10、负责安置房建设工程的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工作。

11、负责办理安置房建设工程联系单会签及联审工作。

12、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施工图技术交底、建筑红线的放样和复核工作。

13、参与安置房工程的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

14、参与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探工作。

15、参与办理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报财政审定及审计核准工作。

16、参与确定安置房工程的外墙材料、建筑小品、绿化、铺装、色彩等感观方面的选择。

17、配合有关处室做好安置房建设工程竣工后的物业移交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管理办公室

挂靠管委会办公室,内设综合财务管理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科。

1、组织和管理生态园管委会的收入和支出;编制生态园管委会财务收支、工程建设、拆迁、征地等项目投资的年度资金预算及办理财务决算;2、按上级有关文件审核生态园管委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实施财务管理;3、统筹管理生态园管委会资金,负责统借统还资金;4、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街道的财务监督和管理;5、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生态资源保护局

负责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生态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的原则,编制生态园的分区详规和重要专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发展利用规划,以及保护利用年度计划,并经批准后,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市有关部门委托生态园管委会管理职能中的各项专业规划和保护开发利用计划,以及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对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制订生态园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整合规划和上报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征地、拆迁管理及政策处理工作。

保护局下设四个科室和大罗山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科职责1、参与协调或行使部门在生态园区域内有关建设、交通等相关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能,并备案。

2、负责负责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局内文书档案管理和宣传、统计、信息传递、信访等日常工作。

4、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廉政建设和工作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资源管理处职责1、参与协调生态园管委会管理职权中有关规划、国土、环保、电力等部门行使的项目管理、监督工作。

2、参与生态园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整合、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整治青山白化、乱砍乱伐、废泥倾倒、湿地水环境治理、景区资源整合、违法建筑、路面与河道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指导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

5、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对违法建设行为及其它一切破坏生态行为的查处工作。

6、负责协调或参与有关环境污染(工业、畜禽业等)专项整治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生态保护科职责1、负责协调或行使部门在生态园区域内有关生态、市政园林、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职能,并备案。

2、负责生态修复实用技术研究的科研管理、物种引进管理、物种繁育基地建设指导与管理。

3、负责生态修复和园林景观工程建设中与植物配置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的审核工作。

4、负责生态修复和园林景观工程后续植物养护的管理工作。

5、负责或指导有关畜禽业整治、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6、配合做好生态建设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督查监管科五、大罗山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大罗山综合管理办公室,隶属管委会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局,内设综合处、技术处、巡查督查处。

1、负责大罗山区域保护情况的监督管理和两区一市保护管理工作的联络;2、负责协调做好大罗山区域的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制定各项修复计划,协调落实各项保护资金,研究制定相关政策;3、负责建立落实多层次巡查管理网络,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督促落实对生态破坏现状的恢复;4、负责大罗山保护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和大罗山保护建设联席会议召开的有关工作;承担具体目标考核验收工作。

五、“三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态经济发展局

负责组织生态园各项保护性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市有关部门委托生态园管委会管理职权中有关经贸、建设、市政园林、房管、农业、林业、交通、旅游等方面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监督等工作;按照市级审批权限,负责生产性建设项目、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拟订鼓励投资的有关政策,传递发布招商项目信息;负责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发展局下设三个处室工作职责:

一、招商管理科职责1、负责开发性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2、负责开发性项目的项目库建立;3、负责开发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4、负责联系市发改委招商办、开发办等部门的相关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旅游管理科职责1、负责旅游行业管理;2、负责风景区管理及景区门票管理;3、负责旅游开发管理;4、负责水上营运监督、环境卫生监管工作;5、负责做好接待组团、导游等服务工作;6、负责联系市旅游局、建设局、港航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7、参与旅游项目的策划、方案的评审和会审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营管理科职责1、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实施安置后计划外多余房源的销售工作;3、负责管委会所有管理用房、出租房、沿街店面、广告牌以及地下室的车库管理工作;4、负责搬迁村庄空置房收回后的经营管理工作;5、负责对物业公司的资质审查和择优录取工作;6、负责联系房管、市政园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相关工作;7、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出让地块的出让工作及资金回笼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副主任:王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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